各党支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成立罗溪镇监察审计室,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监察镇政府、国家公务员和镇政府任命、聘用的其它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负责受理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和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调查监察对象的违犯行政纪律的行为,并向上级监察部门提出行政处理建议;对监察对象进行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协助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监察对象开展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宣传教育;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深化财务收支审计。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委员会
201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