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镇各项税收的依法征管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协税护税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强化协税护税的责任和意识,提高税收依法征管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政府提出“政府主导,财税主管,条块结合,部门配合”的税收征管原则,在我镇构建广泛的协税护税网络体系,强化信息共享机制,拓宽税源控管渠道,实现税收征管质量,确保全镇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工作职责
(一)财政分局(个管办)
1.综合协调、规范各部门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利用,发现信息及时传递税务机关,全面掌控全镇财政收入态势和税源变动情况。
2.组织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沟通信息,通报情况,研究难点,解决问题。
3.抓好零星税源的征管工作。
4.做好五本台账,即户管台账、重点企业台账、税收信息台账、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台账、投资协议台账。
(二)税务部门
1.严格税源监控,抓好税收征管工作,建立纳税户增减、税收收入入库、重点税源变动 、税收政策执行等信息交换制度。
2.加强协税护税工作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税法抓好税收征管工作。
(三)工商部门
每月10日前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股权变更、产权转让等信息传递给企管中心及协税办。
(四)招商中心
对历年来招商引资中涉及优惠政策的投资协议进行疏理,报协税办备案。新签订的招商投资协议须及时报送备案。
(五)企业服务中心
1.定期清理户管,利用工商、税务数据平台,比对户管情况,协助协税办办理户管转移手续。
2.及时了解股权转让、股权变更等增资扩股等信息,建立台账。
3.协助做好企业建设项目的立项、清理等工作。
(六)建管中心
1.对境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定期疏理。
2.每月10日前提供城镇建设项目、建筑施工招投标项目等信息。
3.全面掌握房地产企业情况,建立信息台账。
(七)国土部门
对已出让而未开工建设的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动态跟踪管理土地信息(企业用地),信息资料报送协税办备案。
(八)审计部门
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法及各项税收政策的宣传,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协税办传递信息。
(九)派出所、城管办
受理协税办委托的涉税事项。
(十)村(社区)
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纳税、协税、护税意识,及时传递涉税信息,指定村(社区)会计为协税护税联络员。
2.加大村级招商引税力度。
三、工作要求
1.税源信息。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经济运行状况,建立税源摸底制度,定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动态税源进行摸底。做好税源变动登记、税源核查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税源报告制度、分类监控制度,对税源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监控。
2.信息共享。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到财政分局,财政分局及时上报税务部门进行处理税源监控信息。
3.对零散税源、流动税源、隐蔽税源等进行监控,疏通信息渠道,加强税收征管合作,形成纵向畅通、横向严密的协税工作网络,确保我镇税收征管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组织保障
镇成立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镇协税护税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员专门负责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 瑜
副组长:盛卫国、沈曙东、陈 弢
成 员:史晓强、魏应坚、蒋东方、曹龙卫、顾建春、
倪伟中、许加平、倪玉成、曹晓东、谢 明、
吴文光、时海峰、柏建新、张卫平、钱洪宇、
刘亚文、曹才华、周建刚、金云龙、顾建中、
颜红平、莫栋华、谢 军、谢伟平、谢建飞、
徐爱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协税护税工作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财政分局,蒋东方兼任办公室主任,曹龙卫同志兼任副主任。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