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事业单位: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出台后,全镇各单位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近期镇纪委检查情况来看,在一些单位、一些领域仍存在一定问题,对保持改进作风的意识出现了放松情况,如扎堆聊天、吃零食、人员在位与公示牌不相符等现象。临近春节,为进一步巩固成果,严肃纪律,确保上级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改进作风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坚定性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纪委多次下发相关规定通知,充分表明了中央对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决心和信心。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实际行动贯彻精神,改进作风。针对春节期间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切实把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查,严肃查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春节期间,市、区纪委将会对落实情况进行暗访,镇纪委也将会加大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对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被媒体披露或上级部门暗访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抓好落实,坚决杜绝违纪现象发生
各村(社区)、事业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制度、纪律、作风、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对照检查,全面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养,认真抓好、抓实,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积极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坚决杜绝违反机关作风建设的现象发生。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委员会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