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全区“真抓实干优作风,改革创新争一流”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提升作风效能,加快项目建设”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2个村(社区)和18个事业单位。
二、活动内容
1.村(社区)
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关于明确2014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罗委发〔2014〕1号文件)等重点项目推进完成情况。
2.事业单位
年度各条线争先创优情况及《关于明确2014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罗委发〔2014〕1号文件)等重点项目推进完成情况。
三、评比方式
1.村(社区):年终综合考评占60分,镇干部、事业单位负责人测评占20分,党政领导测评占20分。
2.事业单位:党代表测评30分,人大代表测评30分,各村(社区)主要干部测评占20分,党政领导测评20分。
3.各村(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查处,或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工作纪律被市、区、镇明查暗访予以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比。
四、表彰评比
1.村(社区)评比前2名获得综合评比优胜奖。
2.事业单位评比前2名获得综合评比优胜奖。
3.获得优胜奖的单位年终奖励由党政联席会议另行确定。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委员会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