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市、区安委会活动要求,现将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镇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曹瑜任组长,郑建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安委会成员组成,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开展本区域、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下旬,镇有关负责人到区安监局会议室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动员视频会。
(二)“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以区领导发表署名文章拉开“安全生产月”帷幕。
(三)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基层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四)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6月16日,由区安委会主办,区安监局、城建局、总工会、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共同承办,在万达广场面向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开展集中咨询活动。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六)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6月下旬,由区安委会主办,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参加,在滨江经济开发区开展多方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
(七)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按照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通知》的要求,参与竞赛,强化职业健康认知能力。
(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化、建筑、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九)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宣传部门要结合镇实际,利用政讯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六、活动要求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镇安委会的统一部署,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做好常规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增强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在活动的计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提高等各个环节抓好落实,力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特色、做出品牌、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积极参与,相互配合,把各项活动组织好、协调好、开展好、总结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要强调针对性,应当结合受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选择事故案例,采取视频演示、音频播送以及版面展览等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效果。安全宣传,要向基础、基层倾斜,内容要更多关联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是危险行业、重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强调实战性和实效性。
(三)共同参与,营造氛围。实行上下联动、部门联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宣传部门要积极参与,发挥自身的优势,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文件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曝光。
(四)总结表彰,务求实效。“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请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23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镇安委办。联系人:郑露,联系电话:83405616,传真:83405616。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