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企业:
为完善工业统计、财务报表的上报制度,切实做好2014年度全镇统计、财务工作,及时、正确反映我镇经济总量和依法上报各项统计财务数据,特作如下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
镇直属企业统计财务报表由镇统计站负责收集汇总,其中规模工业企业统计报表必须自行在国家一套表网络平台上直报。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和市统计局文件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统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新会计准则体系、统计实务、统计法、财经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等)。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在网上培训、答题。
二、考核要求
(一)规模工业企业必须每月网上直报统计一套表。不实行网上直报每次扣5分,该项满分30分。
(二)上报的及时性。统计报表于每月28日前上报,财务报表于次月10日前上报(每月8日集中审核汇编),及时上报的单位每月得4分,该项满分为20分。
(三)报表的完整性、正确性。完整、正确汇总统计、财务数据,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的每月得4分,该项满分为50分。
三、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制考核
各工业企业统计、财务数据作为政府考核、奖惩、评先的理论依据。
(二)业务考核
为规范各工业企业财务统计管理,建立考核考评机制。工业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单位收取财务、统计资料费600元/单位。2013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纳税销售为准)收取统计、财务资料费1000元/单位。该项经费用于年终考核兑现。为便于统计财务报表汇编、复核,及时贯彻财务、统计、税务等有关方面精神及举行有关培训活动,收取财务汇编会务费400元/单位,实行专款专用。另外对年终考核优秀的企业会计实行奖励。
四、本考核办法自2014年1月份实施,镇统计站具体负责解释与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