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工商高新案[2014]第0008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郭小林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行为类型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贴有红色标签(标签上有“HONDA”标记),且带有“HONDA”标记的保险杠包角40只;2、贴有标签,标签上有“”(以下简称“本田”)标记和“广州HONDA”等字样的汽车保险杠30只;3、带有“”(以下简称“HCIVDA”)标记的汽车保险杠350只;4、带有“Made in THAILAND”字样标记的保险杠1000只。
2、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处罚款50000元、对伪造产品产地行为处罚款30000元,合计处罚款8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新北)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