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工商高新案[2014]第00095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常州冠达车业有限公司
32040700016933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吴凌峰
违法行为类型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标有“HELLA”标记的汽车大灯20只,标有“HELLA”标记的汽车车灯灯罩16只;
2、、处罚款3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新北)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