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我镇按照区政府《关于同意新桥镇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工作的批复》(常新政〔2013〕63号)精神,成立了道乡、望湖、江湾、新龙湖等4个社区居委会筹备组。近一年来,各社区居委会筹备组配备了社区干部并选举产生了社区居委会成员,筹备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向新北区政府提出正式成立道乡、望湖、江湾、新龙湖等社区居委会的请示。
妥否,请批示。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