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相关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三井街道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2013年2月27日
三井街道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鼓励争先进位,增强工作目标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完成街道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的目标任务,促进社区个体私营经济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奖励原则及方式
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奖励方式。
二、考核奖励对象
街道各社区。
三、考核奖励内容
考核奖励内容分三大类,即个私税收年度目标任务奖、个体工商户新增户管奖和日常管理奖。
1、个私税收年度目标任务奖:对完成街道下达个私税收征收任务的社区给予目标任务奖。奖励标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社区按照当年本社区实际完成的个私税收的4%-5%给予奖励;对于不能完成当年个私税收目标任务的社区按照当年本社区实际完成的个私税收的2%-4%给予奖励。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低于60%的不予奖励。
2、个体工商户新增户管奖:社区应强化对个体工商户户管管理。当年度每新增一户达起征点的纳税户管,奖励社区1500元;当年度每新增一户未达起征点的户管,奖励社区500元。在当年度定额调整工作中,由原来未达起征点户管调整到达起征点的,每户奖励社区1000元。此项奖励可用于发放工作人员奖金,奖励额度按社区主要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各占50%标准兑现,并报经街道审批。
3、日常管理奖:社区必须认真完成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1)明确由社区主要干部分管个私税收工作,并另外配备专人负责日常业务的处理,户管有台账且每月及时更新。
(2)认真组织开展街道经济信息平台的数据摸底调查,有台账且每月及时更新。
(3)充分发掘社区范围内的税源信息,全面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协税护税工作,协助做好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整顿。
每年年终由街道考评组对各社区进行统一考评,对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前四名的社区在街道对社区工作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四、考核奖励实施
本考核奖励办法在每年年终,经过当年度个私税收数据汇总,街道组织年度考核后,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批后给予奖励兑现。
本考核奖励办法由街道财政分局、个管办负责解释。
本考核奖励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