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社区、企事业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三井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2013年6月19日
三井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实施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面、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做到领导在一线督导、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推广、事故在一线防范,确保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努力提升全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
检查范围街道辖区内的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其中: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
(二)安监办
职能: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街道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店、冶金、建材、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
具体职责:
1、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及管线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氯、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严厉查处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情况和排查治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的安全隐患情况。
2、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
重点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情况,企业职业危害申报、落实现场监测、员工体检和危害因素告知情况等;检查相关部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档案,对监管对象底数是否清楚,是否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培训,对事故隐患是否跟踪监督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按规定上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
3、对冶金、建材等行业
重点检查冶金、建材、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对煤气作业、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熔融金属吊运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的重点检查;检查督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对特种设备安全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检验情况以及相关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突出对全区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等高危场所、设备的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设备是否注册、登记和办理使用证或换证,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等是否完整规范;严格检查电梯使用单位是否与有电梯安装、维保资格的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协议(合同),是否按规定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乘客须知等。
5、对燃气使用单位
重点检查餐饮经营单位燃气使用单位的超量储存、设备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带病作业、老化、锈蚀、泄漏等隐患情况。
(三)建管站
职能: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对街道内所有建筑工地的日常巡查,协助市、区城建局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城市燃气日常检查。
具体职责: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私建滥建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经检测检验,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
(四)三井派出所
职责:对辖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负责街道辖区内企业、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
具体职能:
重点检查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情况,是否摸清底数,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巡查,是否建立健全巡查台账及隐患台账,对事故隐患是否跟踪监督整改到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挂牌督办等。要以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新一轮的消防安全大排查,要对商场(市场)、商住楼、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饭店、旅游景点、车站、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城市广场、大型集会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安全出口、应急预案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突出对城乡结合部、小型休闲娱乐场所、网吧、歌舞厅火灾隐患的整治,坚决查封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拒不整改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场所。
(五)社区
职责:对社区范围内的安全负总责。负责社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店、冶金、建材、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
具体职能:重点检查社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自查自纠的复查和上报,同时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签字”制度,即检查结果由被查企业管理人员、社区管理人员和检查人员三方签字确认。配合街道安监办对社区企业的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
(六)卫生院
职责:对街道范围内的食堂、餐饮场所负总责。负责街道范围内所有学校食堂、企业食堂、餐饮场所的日常检查工作。
具体职能: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企业食堂、餐饮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卫生情况。
(七)学校
职责:对校园内的安全负总责。
具体职能:做好校园内的自我检查工作,配合安监办、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对学校的各项检查。保障校车的安全。
三、方法步骤
此次大检查自6月17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科技经贸洽谈会以及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部门检查指导、街道负责抽查督促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大检查工作具体做到“三不”:一是统筹计划不分阶段。由街道各分管领导带队,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街道全生产督查组,在企业自查自纠、各社区全面检查的同时,进行不间断抽查。二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相关单位和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街道、各社区对本辖区内的所属企业(单位),必须做到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跑,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过,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查,一个隐患一个隐患地改,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隐患整改不留情面。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严格“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上报区安监局;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报区执法大队;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组织机构和督查安排
(一)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陈建生任组长,副主任杨龙海、谭振华、陈国英,派出所所长徐建忠为副组长,街道安委会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杨春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
(二)督查安排
1.街道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督查。
2.督查具体时间安排。由带队领导根据工作情况确定;牵头部门负责制定督查安排方案,报带队领导审定,由各组联络员负责通知和落实。
3.督查方式:
(1)现场检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查看台账。认真细致地查阅工作台账资料,了解并核实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质询问题。抽查询问相关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及一线操作工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别是应知应会掌握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听取汇报。听取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看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程度;
(5)反馈意见。督查活动当场反馈意见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能当场解决的,当场监督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责令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注重治本。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安全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对隐患实行“零容忍”,在铁腕整治隐患的同时,从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深挖隐患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升区域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的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同时,街道安全生产督查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各社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不断总结经验,为全面研判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请各社区及有关单位于6月21日前上报大检查实施方案,之后每半月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0月28日前上报全面总结。联系人:杨斌,联系电话:89605589,传真:89605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