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北区常新综治办〔2013〕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园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前教育机构师生安全,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对全街道学前教育机构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街道所有学前教育机构,包括各类幼儿园、亲子园、学前班。特别是未办理办园许可手续、办学条件尚不达标的学前教育机构,无论是否具有其他资质,均在检查之列。
二、检查内容
(一)查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手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的规定,履行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手续,规范办园秩序。所有学前教育机构都必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办园标准进行审批,颁发《办园许可证》,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还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方可招生。对未获任何审批擅自办园者要采取坚决措施,进行清理整顿。
(二)查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要求学前教育机构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抓好人员物资配备,切实保障幼儿园安全。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本次检查的核心内容,指导督促学前教育机构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内容包括门卫、值班巡查、资产物品、食堂卫生、传染病防治、学生接送车、宿舍、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及各类应急预案。
(三)查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现场安全状况。重点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防范设施、人防技防物防手段、餐饮卫生环境、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工作不到位就完善什么工作”的精神,逐个校园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坚决杜绝侵犯师生人身权利、交通事故、煤气中毒、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传播等影响安全和稳定的案(事)件发生。对有自备校车或者租用学生接送车辆的,车辆驾驶人和车辆状况、有无超载超速、有无陪护人员、人员清点交接手续是否齐全等均是重点检查的内容。还要按照《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精神,特别注意把安全保卫人员的配备作为学前教育机构人员配备的必要条件。安保人员要接受公安和教育部门的管理和培训,能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保障幼儿园和在园幼儿安全。并要增加安保器械配备,满足抵御外来侵害的需要。
三、时间安排
(一)检查整改阶段(2013年3月5日-3月10日)。街道抽调综治、公安、卫生、城管、综合服务站、幼儿园、社区等相关部门专门人员,组成街道学前教育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同时填写《常州市学前教育机构安全检查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准确掌握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状况。对经整改后能够基本符合办园许可标准、未领取《办园许可证》的学前教育机构,要给予指导和扶持,帮助、督促其主动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成为合格办学机构。
(二)清理规范阶段(2013年3月11日-3月31日)。工作小组要组织对检查中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回头看”,依据整改通知书提出的要求,逐项复查其整改情况。对整改后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准予继续办园;对不符合标准要求,已有《办园许可证》的,要责令闭园整顿,达标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可继续办园;对原来没有《办园许可证》,安全设施较差的无证办园机构,要创新思路和管理方法,主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说理讲法、关停并转等方式,分类妥善处理。对办学条件距标准差距较大、且不主动进行整改、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很难达标者,应责令其停止办园。
(三)督查总结(2013年4月1日-4月15日)。工作小组对本地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形成专题汇报,分别向街道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常州市学前教育机构安全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报区教育文体局。区有关部门将组织对街道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工作小组应对检查的合格学前教育机构名单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布,为群众选择正规合格的学前教育机构提供放心的“绿色通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育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省内外相关案件的教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工作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把维护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落实到位,把校园周边治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按时完成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要对所有学前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坚决消除死角盲区。工作开展情况应及时形成信息,向区教育文体局招生办公室报告。此次专项检查全部结束后,工作小组应形成专题汇报,着重介绍本地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突出问题和相应对策,供街道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区相关部门将组织对街道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要严肃工作纪律,如发现故意隐瞒问题、漏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具有管辖职权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查清底数,长效管理。工作小组要在此次专项检查的同时,对本街道学前教育机构安全情况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全面摸清本街道学前教育机构底数、防范现状和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在此基础上,将基础调查采集的信息纳入警务平台校园安保模块,运用信息化平台经常进行滚动排摸。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将基本数据纳入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实现对学前教育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时监控、实现信息即时更新。
(四)依法行政,履行程序。工作小组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应讲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柔性执法。应以说服教育为主,向行政相对人讲清学前教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案例说明安全事故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办园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确需进行行政处罚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由具备相应职权的行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并保证行政相对人行使法定的听证、申辩权力。
(五)通力合作,形成联动。各单位应结合这次学前教育机构安全检查,建立联动机制。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综治办要发挥牵头作用,统抓全面,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联络员要主动承担联络、沟通和保障任务,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其他部门也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各司其职、全力以赴,确保这次专项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联络员:陈小惠,联系电话:85486926,13401670560。
附件:1.常州市学前教育机构安全检查基本情况表
2.常州市学前教育机构安全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办事处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