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事业单位:
为持续改善水体环境质量,恢复江南水乡特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年度生态环境建设和为民办实事工程要求,按区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订我街道2013年“清水工程”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理念,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标本兼治、建管并重,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加强污染综合治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快解决河道水体污染问题,使河道水质稳定达标,生态美观,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重点污染河道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确保到2013年底,彻底消除河道黑臭现象,实现源头控制、水系畅通,河岸整洁;到2014年,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功能要求,主要指标排放总量控制在环境容量范围以内。
三、整治对象
龙虎塘街道“清水工程”行动2013年涉及藻江河东支线等河流。
四、整治内容
(一)污染源头整治(街道综合服务站、科技环保办负责)
1.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整治规划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对整治规划范围内现有的化工、电镀、印染企业进行综合整理,达不到整治标准的予以关停。
2.加强工业污染的监管治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排放标准,进一步对防止、化工、电镀等六大重点行业的排污企业,实施工业废水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工程。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强化接管企业废水的预处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加强排污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从重处罚。结合区域污染容量管理要求,健全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持证排放、按量排污。
3.实施雨污分流和接管。加快支管网建设,实施重点排污单位的雨雾分流改造和接管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按照排水许可证接管要求,对管网到达区域实施分流接管,管网未到达区域则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直排标准后排放,杜绝污水直排入河。
(二)污水工程建设(街道建管水利站负责)
实施污水截流工程建设。包括污水截流、新建污水管道和截流泵站。对藻江河东支线等河道敷设管道进行污水截流,建设截流泵站,全面清理污水直排入河的排放口,减少非雨季污水直排对河道水体的污染。
(三)河道清淤疏浚(街道建管水利站负责)
采用筑坝干涸的清淤方式,清理底泥污泥和河坡河床垃圾,拆除暗坝暗管,减轻内源污染。2013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河道的清淤任务。
(四)河道沟通换水(街道建管水利站负责)
换水保洁。建立常态换水保洁机制,科学换水,换水释浊。
(五)河道岸线整治(街道建管水利站负责)
对河道两侧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死树枯枝、露天粪坑、垃圾杂物等,假设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在重要地段节点进行绿化亮化。2013年6月完成河道的岸线环境整治。
(六)河道长效管护(街道建管水利站负责)
做到河道畅通无淤泥,河中无阻碍物,水面无漂浮物,岸脚无垃圾杂物。
五、实施主体
由街道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区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
六、整治政策
街道区域范围内的河道整治资金由街道承担,区按照相应政策予以补贴。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陈瑛任组长,副主任陈国兴、肖弢任副组长,张永健、朱炜立、徐冠秋、张四清、仇国祥、陆林祥、袁东英等为组员,各社区配合,统一组织和协调整治工程的实施,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服务站,全面负责政治工作组织、实施、督查和推进。
2.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建管水利站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整治工程涉及的企事业单位污染源排查、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污水接管工作及河道的整治工程的实施以及整治的技术指导、检查等工作。街道财政分局负责落实相应整治补贴、资金核算和拨付,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指导项目的招投标、跟踪审计等工作。其他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快启动、快推进、快见效,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按计划如期完成。
3.严格工程管理。按照“依法、规范、有序、高效”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标、监理、跟踪审计、质量追究制度,其实加强“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文明”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清水工程”建设优质安全,控制规范,廉洁高效。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办事处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