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根据区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动机制。
一、工作目标
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依法行政,开展综合整治,形成打击合力;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推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走向长期化、规范化,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内容
1.查处无证非法行医诊所;
2.查处无证街头游医;
3.查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药店坐堂行医”;
4.查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核准擅自开展的“义诊”;
5.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
6. 查处在职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行为。
三、职责分工
成立龙虎塘街道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派出所、财政分局、综治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管办、计生办、综合服务站和各社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具体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综治办: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协调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2.财政分局:根据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举报奖励、打非设备、没收物品贮存、销毁、车辆租用等工作经费。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城管办: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长效管理工作;加强户外广告监管,依法对擅自设置的违法医疗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查处,负责清除非法行医场所医疗广告和图片;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长效管理工作;协助区部门按法定程序对非法行医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收缴物品、取缔等;协助公安部门对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及时处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案件;负责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及时查处举报事项和反馈信息。
5.计生办: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长效管理工作;负责检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非法行医活动;主动牵头涉及“二禁止”案件的打击处理工作;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配合工作。
6.派出所: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长效管理工作;负责涉嫌非法行医罪等相关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负责对暂住人口管理和租赁房屋管理,查处出租房屋进行各种非法行医活动的房东;负责查验非法行医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负责查处暴力抗法、拒绝或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职能部门对非法行医当事人的住所和非法行医活动场所进行检查,维护打击非法行医现场执法秩序。
7.综合服务站: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长效管理工作;摸底调查企业内是否有非法行医现象存在。
8.各社区:
(1)每个社区都应确定一名打击非法行医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社区要结合治安巡查、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加强无证行医出租房管理,教育房东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证行医者从事非法诊疗活动。
(2)加强辖区内外来人口管理,通过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居住登记、发证和日常检查以及出租房屋登记等,掌握无证行医基本信息和出租房房东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报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3)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社区负责本社区内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根据掌握的非法行医线索,及时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社区内非法行医活动信息(包括非法行医当事人的姓名、年龄、籍贯,房屋出租人姓名,非法行医活动时间规律等)的收集,建立动态信息管理台账,并将搜集到的非法行医活动信息(附件3)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曾受过查处的非法行医点进行跟踪管理。
四、工作制度和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街道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信息,沟通衔接配合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共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和计划。如遇重大事件、紧急情况或者需要联合部署重要工作,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进行信息通报,全面了解非法行医信息,掌握非法行医动态,使“打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同时,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或重大事件,各部门间应及时沟通、交流、反馈。
(三)建立联合整治机制。由街道牵头,联合各部门在辖区内开展无证行医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次数根据辖区内无证行医活动情况而定。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参与并形成打击合力。
(四)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疑难或重大案件,城管、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应成立专项办案组,抽调相关人员进行联合办公,对疑难或重大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协同作战。
(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建立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监管机制。
(六)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非法行医并被查实的,每次给予500元的奖励,对重复举报的,按举报先后顺序,奖励先举报的。对被查处后又从事非法行医的,按首次举报给予奖励。
(七)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各社区、相关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于在工作中因推诿、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主动协调,形成合力
各社区和相关部门要有大局意识,主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防止出现互相推诿、消极执法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措施得力。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严打格局,让非法行医点无处藏身,以强大的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在行政执法中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实施行政处罚时,要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依法两次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的非法行医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建立依法治理、依法打击、依法取缔、依法规范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长效监管机制。
(三)建章立制,加强宣传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予以曝光,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进行追踪报道,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性的认识,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龙虎塘街道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
2.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记录表
3.非法行医活动信息表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办事处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