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局,各管理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整体水平,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反映情况、服务决策、提炼经验、展示风采的积极作用,根据《高新区党政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精神,依照量化考核、奖惩分明的原则,结合开发区(镇)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办、局,各管理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各事业单位。
二、考核内容
1.高新区简报;2.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简报;3.开发区(镇)工作简报;4.高新区办公自动化平台(政务信息);5.区、镇政府门户网站;6.每日快讯。
三、报送内容
1.调研类信息。结合工作实际,就某一热点或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可采取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模式,要求有数据支撑,观点鲜明,见解独到。
2.经验类信息。主要介绍成功经验或有效方案,充分发挥典型的指导作用,达到启发和参考的目的。要求有分析、归纳,条理清晰,重点要说明具体做法和成效。
3.问题建议类信息。主要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出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要求实事求是,着重报送全国、省市区和开发区(镇)范围内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现象。
4.动态类信息。主要反映重要工作、事件、问题和社情民意的进展落实情况。要求讲究时效(2个工作日有效)、体现特色。有领导参与的活动,要附上照片,并准确标明领导姓名和职务。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要求
1.各办、局(站、所)、直属单位每月报送信息2条以上,全年总信息量不少于30条,其中调研、经验、问题建议类信息(政务信息)不少于5条。党政办、组织人事局(党校)全年信息工作任务100分;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分局、环保分局、港区管理办全年信息工作任务70分;其余各单位全年信息工作任务50分;
2.各管理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每月报送信息2条以上,全年不少于30条,全年信息工作任务20分。
3.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报送必须经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录用,否则不计分。
(二)计分方式
1.各部门被高新区办公自动化平台录用的政务信息每条记1分,被区、镇政府门户网站录用的信息每条记0.5分。同一篇信息不累计得分。
2.被《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简报》动态信息录用的信息每条记3分;被《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简报》信息专递录用的信息每条记2分。
3.被每日快讯录用的信息每条记3分。
4.被《高新区简报》标题信息录用的信息每条记5分,被《高新区简报》信息专递录用的信息每条记3分;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录用的信息每条记10分;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录用的信息每条记20分;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录用的信息每条记30分。同一篇信息同时被多级机关录用的,按照其中最高分值计算。
5.受区、市、省、国家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分别加10分、20分、30分和40分。
(三)考核方法
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考核,超额完成任务将实行奖励,超过基础任务分值20分以内的奖励20元/分,20-50分,奖励30元/分,50分以上的奖励50元/分,奖励最高限额为5000元。未完成任务的,将以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简报形式进行通报,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3年5月起执行,《新北工业园区(春江镇)2012年度信息考核办法》(常新园委[2012]7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