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村(社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健全和完善考核体系,促进档案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有力推动各村(社区)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2014年度村(社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12个村、14个社区以及滨江社区下辖的12个筹备小组。
二、考核内容
《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各村(社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得分,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5分以上为优秀,85—9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自查。各村(社区)根据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本村(社区)档案工作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打分,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年度考核评分表,由村(社区)分管领导签字、加盖村(社区)公章后,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滨开区党政办文电档案科。过期不报自查报告和考核评分表的村(社区),视作考核不合格。
2.考核。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各村(社区)的档案工作进行材料审查、实地检查、综合评分、拟定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级。
五、奖惩办法
1.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在滨开区(春江镇)简报上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直接与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奖金挂钩,年底由经管站按《村(社区)主要干部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意见》进行结算。
2.对考核优秀的村(社区)档案员给予奖励(标准:优秀1000元、合格500元),并将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职工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村(社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后重新进行考核。
六、附则
1.本办法由滨开区党政办文电档案科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各村(社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中共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工委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