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局:
为加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滨江经济开发区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单大友
副组长:丁文竞
成员单位:党政办、组织人事局、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建设局、财政分局、港区管理办、环保分局、安监分局
二、机构性质与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为滨江经济开发区环境应急指挥最高权力机构,直接对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调配区域内环保系统的力量和资源,统一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二)协调有关办、局开展环境应急行动;
(三)指导区域内各企业进行环境应急工作。
三、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滨江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分局局长兼任。
四、运行机制
(一)有关突发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对。
(二)有关突发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应对。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