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请求批准公开<常州市新北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开《常州市新北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同意土地整治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实施保障措施。
二、土地整治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城乡统筹发展,事关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土地整治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三、要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规划要求,促进规划有效实施。完善土地整治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项目实施监督制度,健全实施管理措施,提高规划的引导与控制性。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监督,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四、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涉及众多部门和领域,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你局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努力提高规划实施水平。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