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委常委会、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常州市新北区2014年城乡建设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0日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2014年城乡建设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