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获批,作为全国第一个以现代化为主题的区域规划,将苏南地区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规划》的出台,赋予了常州新的历史机遇,新北区作为常州腾飞“两翼”中的北翼,将承担更大的历史使命。但研判2014年经济形势,仍然不能乐观。国家政策将着重于经济结构改革,货币政策将进一步收紧,流动性紧缩导致实体经济增长动能偏弱,房地产业仍将受到调控。这些因素不可避免对我区经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对明年财政工作也提出了巨大挑战。
我局2014年工作重点仍然放在组织收入和融资工作上,以“一个中心、一个重心、一条主线”为主旨,开展财政工作。
(一)以财政收入工作为中心,创建组织财政收入新方式
牢固树立税源经济的理念,构建协税护税区、镇(街道)两级网络,区财政局与区税务部门、区工商部门、区国土部门、区城建部门等单位做好信息传递和组织协调工作,掌控全区税源,使我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1、密切关注经济发展走向,关注宏观政策变化,做好财政分析调研工作;
2、强化税收管理,与国地税、协税护税部门积极沟通,明确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3、采取扎实措施,把“主辅分离”、引入交通物流企业、区级企业下放三个文件的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将政策扶持转化为征管税源;
4、用好区协税护税平台,及时跟踪企业动向,重点将股权、产权交易信息,土地出让、转让信息,企业工商登记、变更等信息纳入财税信息平台,强化税源管控;
5、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和征收,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强对非税税源的监管;
6、优化服务,把服务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作为协税护税工作的基础,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二)以全区融资工作为重心,创建多元化融资新模式
在当前土地指标受限、土地储备机构融资、BT模式都受到一定程度制约的情况下,针对政府投入需求加大,经济和城乡建设资金来源不足的现状,迫切要求我们创新融资理念,构建银行、信托机构、保险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政银企”融资网络,保证区委、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实现资金良性循环。
1、围绕资金平衡,多措并举保证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坚持“以收定支”原则,围绕年度建设口资金收支平衡预算,根据土地出让金收入、融资到位情况来确定支出总盘子;二是重点抓非税收入,加大土地出让金征收任务的落实力度,健全目标分解与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梳理每个地块收储工作中存在的症结和问题,把土地经营工作抓紧、抓实、抓细;三是资金安排有保有压,按轻重缓急组织项目和安排资金,2014年资金支付将以还本付息、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退二进三”收储资金、园区征地拆迁安置及在建的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为重点;四是强化目标责任制。将土地出让收入、融资任务、应收账款等与全年支出计划挂钩,并建立激励机制,发挥征收积极性;五是通过项目结算落实税源。加强与各园区、区属国有企业、各镇(街道)的沟通协调,通过回购、项目结算落实相应的税款;
2、以“经营城市”的理念,着力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一是针对央行放开贷款利率下限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冲击、省土地储备制度重大调整、市经营性土地指标收紧三大不利因素,会同国土、规划、建设及各投融资平台研究对策;二是强化资金平衡理念,专题研究万顷良田、北部新城一级开发、新龙生态林、航空产业园、“退二进三”等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以及投融资体系建设问题,制订未来3-5年的资金平衡方案;三是要关注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带来的机遇,在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背景下,尝试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3、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要盘清国有资产家底。2014年将在区、镇(街道)两级开展对经营性资产、安置房余房等国有、集体资产进行盘点清查;二是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制度。针对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资产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产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下处置,盘活闲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监管。对征地回购、征收(动迁)过程中不可移动设备资产要强化监督,落实管理;四是从资产经营运转上进行保障。要加强经营性资产的出售、出租管理,及时结算资产收益。
(三)以梳理工作职责为主线,创建财政管理新方法
财政管理的转型,必须要树立绩效管理的理念,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财政绩效管理方法,做好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1、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区财政局在2014年预算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接待经费和会议经费至少压缩5%,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用只减不增,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的要求,对各单位的部门预算严格按照政策类、保障类和经常类专项审核,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同时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需求支出倾斜;
2、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2013年和2014年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5%以上,2015年底各地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均不得超过9%,目前比重低于9%的应只减不增。这对财政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目前资金监管主要有两块,一是建设资金;二是部门专项资金。为此我们将从严格预算编制开始,严控审批环节、严密跟踪审核,并做好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
4、继续完善“财政专管员”制度。通过定期组织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专管员对归口部门及专项资金有全面了解,编制预算做到精细化,并加强与各局办的日常沟通;
5、逐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按照常州市《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按照“民生优先、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降低购买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