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北区零星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常新委办[2013]68号),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北区社会事业局零星工程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
零星工程指: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集体资金投资的招标额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不符合工程招标条件和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工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事项、设备物资采购。
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零星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零星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2)制定和完善零星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措施;
(3)审查批准零星工程招投标项目;
(4)处理调解零星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
(5)对项目标后实施监管与检查;
(6)调查处理零星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局零星工程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俊 社会事业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传瑾 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卞优文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教育文体局局长
汪中良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卫生局局长
李雪焕 社会事业局纪工委书记
黄丽娟 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成 员:李 燕 综合计财处处长
陈宇旻 综合计财处副处长
徐华云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匡伟民 文化体育处处长
沈世来 卫生处处长
包彩红 计划生育处处长
彭宏伟 招生办公室(基建装备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计财处,李燕同志为联络员。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