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局相关处室:
现将市农委《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农业项目行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常农计[20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市农委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并就做好我区2013年度农业项目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检查范围。
2013年度国家和省下达投资计划的所有农业项目,主要包括部省级高产创建、农业生产救灾、“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和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以及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项目。其中,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专项不列入本次检查范围。
二、项目检查方式。
按照“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从单位自查、区镇核查和市级抽查三个层面进行农业项目检查。
(一)单位自查。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未按期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将自查情况报送至区农业局。
(二)区镇核查。区农业局将按照通知要求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查,同时与各镇(园区)联合对项目进行逐个核查,并于5月25日前核查完毕,分类别形成项目情况报告,并填好单个项目核查情况表报送市农委相关项目归口管理处室(单位),同时将监督管理情况总报告报送市农委计财处,做好迎接市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市级抽查。市农委相关项目管理处室(单位)负责所管理在建和已完成验收项目的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比例不少于项目总数的10%),并形成全市项目监督管理情况总报告报省农委,迎接省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项目检查要求。
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按要求开展项目检查,切实将本次项目检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联系人:李海涛,联系电话:85127279。
附件:1.市农委《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农业项目行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常农计[2014]5号)
2.新北区农业项目归口管理处室联系表
新北区农业项目归口管理处室联系表
序号
处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
农林处
李 洁
85127699
770566211@qq.com
2
杭 杰
85127279
565263405@qq.com
3
畜牧
水产处
宋 益
85191701
565423329@qq.com
4
彭 琛
10366006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