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措施,推进国家创新型园区建设,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二)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软件企业和产品、民科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受托管理。
(三)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管理全区科技支撑、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负责管理和使用区科学技术费用及各类专项科技费用,协同财政、税收、金融等部门,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
(四)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负责全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负责全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推荐和组织重大知识产权技术实施;审查全区产品和技术进出口贸易中的专利问题;负责牵头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处理全区专利、集成电路布线图设计申请及技术秘密保护等相关的行政事务。
(五)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科技孵化器体系建设,协助负责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的相关工作。
(六)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引进和培育研发、技术转移、中介、咨询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负责组建产业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
(七)负责产学研和国际科技合作的组织工作。
(八)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负责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学术交流,服务科技工作者,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咨询、科学论证和献计献策活动,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科技拥军工作。
(九)会同统计部门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综合处、高新技术产业化处、知识产权发展处、科技合作发展处等4个处室。
(二)下属单位:常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州市新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区重点工作目标
1.“8585”重点工程:按照《常州高新区“8585”重点工程责任分解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重大项目突破:根据《关于2014年深入开展“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开工委[2014]3号)和《常州市新北区2014年度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区主要工作目标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当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家;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100项,争取上级科技资金8000万元。
2.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加快浙大工研院和印刷电子产业研究院的建设,推进项目产业化和团队引进;力争新引进3个重大创新载体。新增孵化面积15万平方米,总孵化面积达到170万平方米,新引进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超过97%。
3.领军创新人才引进: 引进市级以上高层次创新人才10人;开展人才活动2场。
4.区域创新环境改善:专利申请数8000 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1400件;授权专利数4000 件。优选30家以上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与主选券商进行对接,新三板新增签约15家,股改8家,挂牌5家;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社会化科技服务 2000项以上。组织区级以上产学研与国际科技合作活动15次以上,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数80项。重点围绕科技惠民与农业现代化,引进农业新品种5个,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5项,实施科技惠民示范项目2项。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普活动 100 场,科普教育受众达60万人次。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说明及基本情况
2014年度区级科技部门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局机关。
(一)收入预算
2014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3517.53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91.98万元、科学技术3274万元、医疗卫生1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6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9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科技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327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0.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0.6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43.53万元、项目支出3274万元。
附件《2014年常州市新北区科技部门收支预算表》/uploadfile/cznd/2014/0630/20140630131345_3046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