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将围绕“生态文明自行动”和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大局,全力推进我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要目标:全社会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出增幅高于GDP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2014年完成生态文明建设项目18个,总投资约60亿元;全面完成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国家高新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按期实现市下达4项主要污染减排目标;紧扣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考核指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把环境安全风险、社会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10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确保环境信访总量稳步下降,不因环境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重点工作任务:
1. 出台规划实施项目,完善生态文明战略部署。
一是构建统筹联动大格局,明年我局将积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加快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牵头组织、区镇(街道)分级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社团建言献策、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出台实施建设规划,编制《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2013~2020年规划》,特别是围绕建设目标、存在困难和问题、工作措施、实施工程(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编制2014年~2016年三年实施计划,报区政府组织实施。逐步建立“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库”,对生态项目实施集群推进,利用多种措施,统筹安排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生态素质提升工程、污染减排工程,集中打造一批示范强、影响大、水准高的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精品工程。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结合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扎实开展村庄工业污染源排查专项行动,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扶持,巩固国家级生态镇(街道)建设成果,提升我区农村环境水平。
2.加快污染集中治理,创造生态文明环境优势。
一是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形象提升工程。采取“关闭一批、提升一批、保留一批”的工作原则,对一批味道严重的企业重点监管,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措施,力争早关停、早见效;对一批污染相对较大的新企业严格把关,尤其突出工艺装备先进性论证,从源头做好新进项目的污染防治工作;对一批目前拟保留的企业,通过现场巡诊,帮助企业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解决问题,全面提升企业工艺生产装备和内部环境管理等水平。二是促进小流域水环境全面改善,建立新北区“黑臭”河道档案,制定整治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对一些不能稳定达标水质断面,制定整治方案,实现水质稳步好转;结合“生态文明在行动”及区环委会工作考核要求,督促有关镇推进主要河道两侧、工业园区及主干道污水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区农业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三是探索大气复合型污染整治。继续开展“禁燃区”建设,按市统一部署,进行“禁燃区”扩建工作,淘汰锅炉、窑炉等高污染设施;严格控制新上高污染项目,督促已有的脱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对滨江工业园区大气监测点位重新布局,并新增监测点位,检验化工区综合整治成果,掌握第一手大气监测数据;加强与江阴区域环境联动执法,最低限度降低跨区域废气污染影响;继续保持夏秋两季秸秆禁烧“零火点”。四是扎实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积极配合区政府加快危废处置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对全区产生危废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企业申报量、环评审批量、日常监管中的核查量等“三量”数据一一核对,夯实危废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申请资料的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严把预审关,逐步开展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能力评估、环境风险评估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数据审核,形成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数据库,实现危险废物转移网上审批和信息化管理,实现对全区所有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实施全过程、全工况实时监控;逐步推行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风险管理,对贮存超过1年的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场地等情况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做好企业搬迁和关停过程中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引入第三方参与、考核机制,请人大代表、执法执纪监督员代表、网友代表及媒体代表参与危废检查工作,形成多方面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隐患排查,要求企业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积极探索危险废物专业运输一体化模式,配合交通等部门建立危废专业化运输管理数据库,降低环境风险,规范本区危险废物道路运输。
3. 狠抓减排优化增长,破解生态文明发展约束。
一是以提前1年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目标,按期推进各项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加强对减排项目实施企业的现场检查和在线监控,及时整改减排设施运行中存在问题,夯实减排管理基础。二是坚决把好项目环境审批关。大力推进规划环评,细化建设项目排污总量区域平衡审核方案,充分发挥环保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助推器”作用;优化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根据产业政策及环境容量,尽早提出环保建议,并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对50家以上规模企业全面开展“环保无缝对接”工程,提高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效率。三是完善园区循环产业链,以补链为目标全面实施绿色招商,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推行生态工业化改造,把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作为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
4. 严格执法铁腕治污,维护生态文明公平秩序。
一是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保监管力度,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治理无望的化工、印染、电镀等重污染企业,提出关闭建议并拟定关闭名单,进一步提升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和成效,为区域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二是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年开展8次以上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夜间和节假日检查频次比例提升到10%以上。完善违法环境行为举报制度,探索借助媒体曝光、金融政策等手段,形成违法环境行为打击合力。深化环保系统联合执法机制,扩大停产整治、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等综合效应,联合公安、司法、工商、规划、纪检监察部门,提高违法环境行为查处成效。环境监察后督察制度化长效化,对限期整改、行政处罚以及上级环保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后督查率保持100%。三是加大环境行政指导力度。提高告知式、宣教式环境执法比例,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人员指导培训,减少违法环境行为数量;开展环境执法服务帮扶活动,组织专家帮助企业解决环境难题,改善环境执法基础。有效发挥排污申报收费的基础作用,制定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守法导则,指导企业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开展企业治污设施运行过程自动监控试点,提高企业治污设施规范化运行水平。
5. 有效防控应急风险,构建生态文明安全体系。
一是推进我区环境应急建设。通过编制预案、现场监控设备、待处置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新北区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立我区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库,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强饮用水源地风险防范,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和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严防各类饮用水安全事件发生。二是着力降低环境安全风险。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为主要对象,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强化环境安全保障。配合市局编制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源企业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境应急预案体系;认真落实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全面实现环境风险源分级分类管理。三是提升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合力,深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消防、安监、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拓展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协同合作深度;探索区域联动机制,加强与邻近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提升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6. 推进工作创新突破,培育生态文明亮点工程。
一是建立环境信访两级联动机制,实现区、镇(街道)投诉受理两级联动和环境信访分流交办制度,实行重大初信初访会诊制度,加强网络环境舆情分析和监控,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投诉,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督办率100%,环境信访调处及时率100%,环境信访总量保持同比下降态势。二是力争在环境管理改革创新上取得突破,借助此次机构优化调整,搭建乡镇环境监察机构,推进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环境执法绩效评估,提升环境监察精细化水平。三是扩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阵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努力扩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阵地和领域,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区党校干部培训体系中,与有关部门联合编制符合实际的《新北区生态文明读本》;积极开展“媒体走进新北区”、“环境整治开放日”等环保宣传活动,邀请热心的市民、网民、媒体走进环境整治现场,亲身体验最新的整治成效,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提高公众的满意度,形成融洽的环境公共关系;全区环境重点监控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环保员等“三员”人员每年至少接受3次以上环境教育培训,在企业中树立“不是企业治理污染,就是污染淘汰企业”的观念,增强其治理污染的主动性、自觉性,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充分利用“两高”司法解释出台最佳时机,加大力度向企业宣传偷到危险废物后果,通过实例强化对一些无良企业的震慑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责任意识。
7. 大力提升素质建设,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一是启动环境监察执法专项稽查,根据市局要求,通过开展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的专项稽查,进一步规范环境监察现场执法程序和制度,切实解决环境执法能力薄弱、执法力度偏软等问题,提升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质量,全面提升现场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环保作风建设,按照市纪委“三化九责”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深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分责、明责、定责、诺责、述责、评责、考责、督责、问责9项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廉政教育、群众监督和制度建设,坚决杜绝发生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建设环保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平台,建立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估机制。三是加强环保效能建设,邀请环保行风监督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三员”队伍中部分人员作为我局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督察员,对我局机关效能建设进行监督。重点对我局人员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效、服务效能、规范行政行为、廉洁自律等7个方面开展明查暗访活动,进行全方位工作效能督办,并建立督查报告制度、督办制度、反馈制度、通报制度、告诫制度、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备案制度等相关制度,逐步健全完善我局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