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管实施办法》,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14年新北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2014年新北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全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管实施办法》,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活动。
一、整治范围
常州市新北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一是摸清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二是实现企业全覆盖、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使所有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相关要求,杜绝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三是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全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有关规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等作业的,企业应当实施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二)强化安全培训工作。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扎实做好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辨识、安全知识、救护技能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防护和自救能力。
(三)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演练,以提高作业人员和救护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配齐安全设备设施。企业应配备满足有限空间作业要求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设施,有效落实设备设施的年检及维护工作。
(五)严格发包管理。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确保承包方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对存在多个承包方、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的,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有效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4月份)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二)开展培训阶段(5-6月份)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知识培训,指导督促辖区内有关企业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自查自改阶段(7-8月份)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有关企业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并将本辖区各单位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进行汇总。
(四)监督检查和总结阶段(9-10月份)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区安监局将适时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要深入实际,督促企业认真按照专项治理内容要求,扎实推进落实。企业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等现象,着力提升企业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能力。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请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于11月5日前将相关整治情况报区安监局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