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常州市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制定了《2014年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4年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和省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2〕237号)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常州市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为主线,以“两重点一重大”为重点,巩固和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整治范围
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1.完成“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生产、储存装置自控技术或自控系统改造完善工作。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储存装置,必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完成改造或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以及必要的紧急停车和紧急切断系统;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应改造或装置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全面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
2.完成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对未经专业设计单位正规设计的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和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真正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级登记建档,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进行整改验收。
4.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由于未批先建、未验先用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
5.依法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6.努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
7.坚持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在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评价报告、化工专家检查、负责人履职报告和约谈等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细化工作措施,改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3月份)。各辖区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部署动员工作。
2.排查梳理阶段(4~5月份)。各辖区全面组织排查摸底,反复核实,分类确定整治对象。
3.集中整治阶段(6~9月份)。各辖区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评估考核阶段(10月份)。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时序进度,各辖区于10月底前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辖区要高度重视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层层推进,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辖区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安监局文件规定和全区相关工作要求,针对本地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监管,巩固成果。各辖区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检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