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迅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常新政〔2014〕110号)和常州市新北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常新安办〔2014〕10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区各危化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企业要立即贯彻落实相关紧急通知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加大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各危化企业要立即邀请原参与本单位安全评价的安全评价公司专业人员参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现状作出全面检查。
三、企业要重点自查建设项目是否和行政许可一致,生产工艺、装置、产品是否发生变化,储存的危化品是否超品种、超储量。
四、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登记建档。
五、区安监局将于近期开始对全区化工企业进行督查。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8日
抄送: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