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稽查大队、孟河分局:
现将《常州质监局高新区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质监局高新区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8月25日
常州质监局高新区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八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群组发〔2014〕28号)、省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八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苏质监群组发〔2014〕]12号)和市局《关于印发〈常州质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质监群组发〔2014〕13号)精神,分局决定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部门“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
1、治理服务群众和执法监管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问题。(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质量处、食品处、标准计量处、特设处、稽查大队、孟河分局,完成时限:9月底)
2、治理重收费、轻监管,有好处抢着监管、没好处不监管问题。(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办公室、质量处、食品处、标准计量处、特设处,完成时限:9月底)
3、治理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问题。(牵头领导:刘建军,责任部门:法制处、稽查大队,完成时限:9月底)
4、治理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以及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问题。(牵头领导:刘建军,责任部门:稽查大队,完成时限:9月底)
5、治理“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和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
6、坚决纠正稽查执法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牵头领导:刘建军,责任部门:稽查大队,完成时限:9月底)
7、坚决纠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牵头领导:刘建军,责任部门:特设处,完成时限:9月底)
8、坚决纠正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牵头领导:盛卫群,责任部门:食品处,完成时限:9月底)
9、坚决纠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牵头领导:盛卫群,责任部门:质量处,完成时限:9月底)
10、坚决纠正行政许可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服务、乱发证、乱许可等问题。(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
(二)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专项治理行动
11、全面清理非许可审批事项,切实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坚决纠正和查处目录之外增加审批的行为。(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法制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
12、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集中、三到位”,全面简化、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法制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
13、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法制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
(三)开展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专项治理
14、治理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严肃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公款吃喝,以及在私人会所、娱乐场所和有关规定限制出入的场所等公款吃喝等违规违纪行为。(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
15、治理违规公务接待。通过完善制度、细化标准,推动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以招商引资等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等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
16、治理公款送礼。严肃查处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等违规违纪问题。(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
(四)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治理行动
17、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级信访积案进行一次认真梳理,从信访积案类别、性质、时间以及在受理过程中产生的影响程度等,逐案分析研判,逐案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化解要求,制定化解措施,限时落实办理,务求“案结事了”。(牵头领导:盛卫群,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
(五)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和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行动
18、对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和在编不在岗开展专项清理,建立台账、摸清底数,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省局相关要求落实措施。集中清理超编、超职数配备、“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
19、对干部工作调动不转工资关系、到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在企业兼职(任职)人员开展专项清理。(牵头领导:陆文其,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
二、实施步骤
(一)开展调研、制定方案(8月下旬)。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所涉及问题的基本情况和症结,逐项对照专项治理的任务要求,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对号入座,一项一项查,一人一人清,一个一个纠,确保各项治理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各责任部门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于8月底前报分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落实整改、全面推进(9月底前)。各责任部门要按照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的总体要求,聚焦重点问题,分清轻重缓急,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已经开展治理的要确保整改到位,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还没有开展的,要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尽快部署落实,确保于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果。
(三)专项检查、通报情况(10月上旬)。由分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进一步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强化正风肃纪,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分局领导班子要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做到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与具体部门对应。牵头领导要带头研究部署专项治理行动,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安排,积极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开门整改。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明确治理项目、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让基层和群众充分知情,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各相关部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治理事项,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请群众直接参与,向群众通报治理情况。
(三)加强督查指导。分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重点问题随时跟进,难点问题集中会诊,治理情况定期通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指导,动态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对治理中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部门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人和事,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四)注重标本兼治。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加强薄弱环节抓起,把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