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意见》(常新政〔2012〕109号)和《常州市新北区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常新政办〔2013〕15号),现开展第二届新北区质量奖申报评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在区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5年以上;
2、符合国家、省和区质量、环保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2年以上;
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领先地位;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单位,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2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因质量违法问题而被相关部门查处,无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新北区质量奖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20日前报送新北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表格可以在新北区质监信息网上下载。
2、审查受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受理意见。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单位,应在指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二、评审工作
新北区质量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评审细则、组织专家组评审,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审定确认、网上公示,由新北区人民政府公布表彰。
评审依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2014年度新北区质量奖评审细则》。
三、公布表彰
由新北区人民政府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新北区太湖中路27号8楼(常州质监局高新区(新北区)分局),邮编:213022
联系人:王来富 电话:85129215 15161168899
附件:新北区质量奖申报表
常州市新北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