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区环保局承担着对全区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具体工作包括:落实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落实减排目标任务;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管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配合市环保局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承担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4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严格对照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指标,坚持以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为主攻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落脚点,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发力点,全力以赴打造常州国家高新区生态文明新名片。具体来说,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全面启动生态绿城建设
(1)生态细胞建设工程。完成《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2014-2020年规划》。积极开展生态绿色创建工作,高新区力争年底前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级考核验收。
(2)生态源保护建设工程。加快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服务保障设施建设。启动长江魏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程,做好长江饮用水、湿地保护区工作。
(3)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年内实施长江沿岸生态廊道和藻江河生态廊道建设,开展新孟河水质提升工程;今年要形成基本覆盖全区链接周边的生态绿道网络。
2.着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1)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截污、清淤、整治等措施,提升区内主要河道的整体水质,保障饮水安全。
(2)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面对灰霾天气频发严峻的大气环境,重点加大对工业废气、扬尘、秸秆焚烧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3)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常州市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环境管理暂行办法》,逐步修复污染土壤,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
3.深入开展控污减排工作
(1)进一步加大污染企业关停并转力度,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2)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努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
(3)进一步强化危废监管。科学合理分配我区各级各部门危废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优势。全面推开危废核查工作,摸清我区危废产生总量、处置现状。
在完成好上述三大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提升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二是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强化环境监管力度。全年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行业、不定期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夜间和节假日检查频次比例提升到10%以上。三是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服务“重大项目突破年”。完善重点项目环评动态管理和联络员制度,强化联络员“一对一”服务,努力提高技术评估和行政审批效率。
三、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说明和基本情况
(一)资金编制原则
1.坚持依法理财原则。自觉接受区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同时,细化支出预算,除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外,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体现零基预算要求,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坚持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原则。优先保障群众关心的水、气环境安全,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污染源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
3.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政府采购项目,进一步精简会议和公务接待工作。
(二)预算经费收支情况
编制部门预算的新北区环保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4户。新北区环保局行政本级1户,事业单位3户。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户,为新北区环保局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为新北区环境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户,为新北区环境监测站、新北区固废与辐射监督管理中心。
新北区环保局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来源1713.81万元,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额1713.81万元。
1.按收入预算来源说明
(1)财政预算内拨款1713.81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说明
(1)医疗卫生支出33.54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09.09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3)节能环保支出1571.18万元,用于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减排、生态建设、环境规划、环境执法等工作的经费支出。
3.按支出用途说明
(1)基本支出663.81万元,用于局系统人员支出及各单位日常公用定额支出。
(2)部门项目支出1050.00万元,用于全区环境规划、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项目推进、重点污染源整治、环保宣教、日常监测监理、环境执法等专项支出。
2014年 环保局 收 支 预 算 表
金额: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资金性质
金额
功能分类
经济分类
一、上年结转
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基本支出
663.81
二、财政拨款
1713.81
二、国防
二、部门项目支出
1050.00
三、非税收入
三、公共安全
四、其他资金
四、教育
五、科学技术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七、社会保障与就业
八、医疗卫生
33.54
九、节能环保
1571.18
十、城乡社区事务
十一、农林水事务
十二、交通运输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109.09
十八、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十九、储备事务支出
二十、其他支出
收入合计
支出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