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高新区质监分局按照省、市质监局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制度。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宣传质监工作的重要载体,构建与企业、群众交流的桥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有效落实书面审查记录制度。认真履行公开文本移送制度,将公开文本及时、规范的移交区档案局。
二、责任明确,狠抓落实。
为了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每年都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讨论相关工作,及时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明确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稽查大队、分别指定1名工作联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三、创新形式,及时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在高新区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4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政务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2条,占总体的比例的4.9%;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的12.2%;业务工作类信息19条,占总体比例的46.3%;其他类信息15条,占总体比例的36.6%。在常州质监局高新区分局网站推送工作动态140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采用多种信息公开形式:
1、通过“常州高新区门户网”发布信息。凡是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常州高新区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2、通过“常州质监局高新区分局网站”发布信息。我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等链接可查阅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3、在我局办公场所开设政务公开栏,主动将业务办事流程、收费依据等公开上墙。
4、我局全年编制《质量技术监督简报》14期,宣传我局的工作动态,政府最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标准信息等,重点对 “质量强区”、“质量月活动”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系列报道。
5、及时将重要信息在常州日报、常州晚报、高新区报等新闻媒体发布。
6、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普宣传月、9月质量月和“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全面、系统地宣传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政策法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通过“常州质监局高新区分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3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情况
按要求于2012年12月26日在“常州高新区门户网”上公开《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区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发布渠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问题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泄密的情况。
四、改进不足,提升质量。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全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通过进一步宣贯《条例》、组织座谈交流等形式,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要深化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单位职能、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创新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式。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