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镇长效管理水平,改善城镇环境面貌,按照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法制化、民本化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施精细管理,建设美丽孟河,创建城镇管理西部四乡镇保二争一,立争第一”的工作目标,按照“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要求,坚持以村(社区)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城镇长效综合管理水平。
二、实施内容
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分为事件、部件两大类,具体考核标准及计分细则参照市、区相关文件执行。
三、考核体系
深化城镇长效综合管理的区、镇、村委(社区)三级考核体系,根据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13项长效管理项目,划分成三个等级区域进行级差考核(参照区考核区域划分标准将我镇目前按三个区域进行划分,其中区对我镇考核的村(社区)及两个农贸市场为一级区域;村庄环境整治已经验收合格的村和相关自然村为二级区域、未完成村庄环境整治的村和自然村为三级区域。六月份全部验收合格后自动调整为二级区域),其中一级区域评分系数为1,二级区域评分系数为0.9,三级区域评分系数为0.8。
四、考核方式
镇级考核由镇城镇长效管理考核小组负责。区级考评范围以内区域考评成绩由区、镇考评得分加权平均后组成(加权比例为5:5),其他区域以区考评得分为准,具体方式为:
1.网格式检查: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单元网格进行全面检查。
2.样本抽查:按照区十三项城镇长效综合管理的样本资料,按比例随机抽取样本点检查。
3.专项检查:根据不同时期城镇管理和村庄环境管理的重点,对指定项目内容进行专项检查。
4.立项问题整改:对领导批办、监督考评员上报、公众举报、经市“12319”和区平台立项派遣的问题,统计考核各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责任单位按时整改情况,未按时整改的在每月总分中扣0.2分/项。
5.媒体曝光问题:根据《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电视台等媒体曝光的有关城镇长效综合管理问题,在每月总分中扣0.2分/项。
以上考核方式各村(社区)可参照执行。
五、考核评定
按照年度得分,评定等次为合格、不合格。95分以上(含95分)为合格,9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组织措施
1.坚持领导暗访制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定期召开孟河镇城镇、村庄环境长效综合管理点评会,单月由镇分管领导、双月由镇主要领导对各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责任单位的城镇、村庄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点评。
3.各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责任单位的城镇、村庄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成绩,每月在《孟河通讯》上进行公布。镇将对每月考核前三名的单位进行表扬,每月考核后三名将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另外对社区聘请的物业公司将采取自动退出机制(主要是被区、镇考核扣分的物业公司第一次警告,立即整改;第二次由社区对其进行扣款并进行整改;第三次退出孟河物业市场)。
4.各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考评成绩纳入镇党委、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具体奖惩措施按《城镇长效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孟河镇村庄环境整治和河道沟塘长效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5.开展居民找差活动,坚持开展市民代表、志愿者找差活动,并将找出的问题纳入立项整改。
6.实行年度民意测评,为做到问情于民、问绩于民,请市民对城镇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孟河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2.孟河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区域划分
3. 孟河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工作领导机制
4. 孟河镇城市长效管理考评(暂行)细则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5日
附件1:孟河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要求,针对城镇长效综合管理工作中实际存在的责任不明确、覆盖不全面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1.日常保洁管理
由城镇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心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1)道路保洁:结合孟河镇环卫清扫保洁特点,优化环卫作业方式,实行一体化保洁,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加强巡回保洁力度,确保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
(2)市容环卫责任区保洁:市容环卫责任区纳入环卫一体化保洁,提高日常保洁整体水平。
(3)村、镇保洁:按照“组收集、村保洁、镇转运、区处置”的方式进行作业,镇级职能部门行使监督职权。
(4)主干道路绿化保洁:纳入环卫一体化保洁。
2.“五小”行业管理
由三产办负责,建设办、环保、工商、质监、城镇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心、各村(社区)配合。
根据国家卫生城镇标准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面改善“五小行业”卫生状况,提高证照齐全率,规范经营行为。由三产办、工商根据各自职能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于无证无照流动摊贩、店外经营等行为由城管部门予以取缔。
3.菜市场管理
由城镇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心负责,企业服务站、规划、工商、质监、各村(社区)配合。
按照《常州市市区菜市场建设规范》和《菜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规范菜市场建设提升和内部管理,全面做到购物环境商场化、菜场设施人性化、现场管理制度化、食品卫生安全化、商品价格大众化。
4.城镇交通管理
由交巡警中队负责,建管所、各村(社区)配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对区内交通管理力度。完善标志标线设置,因地制宜地建立停车场点,加大对道路、道板的违法停车,渣土运输交通违法等问题的处罚力度。
5.道路容貌管理
由城镇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心负责,建管所、派出所、供电单位、各弱电单位、各村(社区)配合。
根据江苏省《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入开展整治、创建工作,提高道路容貌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出新,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范、提升,景观照明亮化提升,道路公共设施围护、修缮。
6.镇、村河道管理
由水利管理站负责,建管所、环保、各村(社区)配合。
(1)河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管护职责,强化村(社区)管理职能,落实经费,严格考核,将每条河、每个水塘的管护责任落实到村(社区)。
(2)继续实施“清水工程”,综合运用污水截流、排污控制、清淤等措施实施水环境整治;加大河道保洁力度,采取换水等措施,进一步改善水质。
7.绿化管理
由建管所负责,城镇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心、园区办、各村(社区)配合。
(1)强化镇级监管职能,加强考核,做好保洁工作,提高管养水平。
(2)对镇区内各类空秃绿地进行补种、改造、提升。
(3)园区办、各村(社区)按照镇级统一标准做好所属范围内的绿化管养工作。
8.住宅小区管理
由各村(社区)负责,建管所、城镇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心、派出所配合。
(1)按照“谁申请、谁得益、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住宅小区健身器材的管理,对于出现损坏、影响安全的健身器材,要及时维护修理。
(2)强化对全镇物业市场秩序的管理职能。主管部门要强化资质初审工作,参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会审、协议招标方式决定、物业管理企业选聘等工作。
(3)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二是大力开展商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成立工作,推进住宅小区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三是加大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4)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加强住宅小区的清扫保洁;暂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纳入村(社区)保洁范围;安置小区由所在社区落实清扫保洁。做到环卫基础设施齐全,小区环境整洁。
(5)开展物业管理属地负责制。社区要加强对属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的有关矛盾。
9.废品收购、车辆清洗、摩托车修理管理
由各村(社区)负责,城镇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心、派出所、工商、环保配合。
(1)废品收购管理。严禁在城镇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设置废旧物品经营场所,择点建立废旧物品市场,严格规范废品收购行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对无证经营、市容环境脏乱差、社会治安隐患多和严重扰民等问题,予以整治或取缔。
(2)车辆清洗管理、摩托车修理管理。按照“分布均衡、适当集中、合理配置、方便用户”的原则,为车辆清洗站点、摩修店的开歇业、场所设置、经营行为等管理提供依据。对车辆清洗站点、摩托车修理中占道经营、污染环境、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10.环境保护管理
由环保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进一步明确环保监督管理范围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环保监督员的作用,实行专业检查和群众巡查相结合,形成区、镇、村(社区)三级监管体系。建立排污企业的基础台账,对排污企业的排放口、排放量、排放品种实行监控,重点企业实行自动化在线监控。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的投诉,及时依法处理,严防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11.建设工地管理
由城镇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心负责,建管所、园区办、交巡警中队、各村(社区)配合。
切实加强对各类建设工地现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文明工地的评比考核,突出抓好工地围护及对运输车辆出入管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严格审查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承运条件,加强执法巡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12.城中村、镇村结合部管理
由各村(社区)负责,建管所、城镇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心配合。
(1)在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同时,加大城中村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实施道路硬化,环境绿化,完善环卫设施,提高清扫保洁水平。
(2)加强镇村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经费,提高管理标准,逐步完善基础硬件设施,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加强绿化管养,加强对暂住人员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
13.除“四害”管理
由镇爱卫会负责,工商所、各村(社区)配合。
(1)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结合市、区有关要求,控制和降低“四害”密度,防止疾病传播,由镇爱卫会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除“四害”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2)开展“四害”密度监测,掌握“四害”消长规律和密度分布情况,为制定科学除“四害”方案提供依据。居民区除“四害”工作实行“两位一体”管理,每村(社区)按需要临时配备2~3名消杀员,将公共环境消杀与环卫消杀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的管理职责
各村(社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区、镇两级职能部门下达的城镇管理目标任务,结合本区域内实际,逐项组织实施。全面做好日常保洁、道路容貌、菜市场、河道、住宅小区、废洗摩、城中村等项目城镇长效综合管理全面覆盖工作,不定期进行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监督“五小”行业的证照申领和店堂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除“四害”活动。
镇级各主管部门进一步下放职权,落实人员、经费,依照相关制度,强化高位监管与督查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
1.完善联络机制。一是建立城镇长效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和建议。二是城镇长效综合管理所涉及到的单位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三级平台,便于信息及时传递、沟通。
2.完善联动机制。一是由卫生、工商、环保、城管、建管、交巡警等部门组成联动处置队伍,加大对“五小”、工地、市容、废洗摩等管理项目的联合监管、整治力度。二是各级各部门加强城管通、执法通等硬件配备,优化巡查、考核、执法方式,提高问题处置效率。
3.完善信息共享。一是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系统归口原则,加强对信息的收集和报送。二是密集摄像头配置,完善定点监控系统,提高资源共享率。
附件2:孟河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区域划分
区 域 分 类
一级区域
街南村、街北村、观里村、石桥村、汤家村、
滕村村、富民社区、通江花苑、小河农贸市场、孟城农贸市场
二级区域
2012年度所有通过验收合格的村委及相关自然村
三级区域
目前还未通过验收的各村委及相关自然村
备 注
孟河镇纳入区城镇长效管理考核范围的主要干道(新S338、老S338、S239)
附件3:孟河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工作领导机制
(一)成立孟河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仁山
副组长:蒋功伯、杨波、路建刚、钱巧明、鲍华东、林德芳、郑月莲、石青华、樊宝伟
成 员:褚志平、丁国强、郑黎明、王培清、钱志平、范华鑫、仇国、孙建国、杨金忠、郑吐春、张红健、孙勇
领导小组具体日常事务工作由石青华负责。
孟河镇城镇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孟河镇城镇长效管理的组织、考核与监督,负责月度及年终综合考评结果的汇总,负责指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
(二)成立孟河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小组
组 长:石青华
副组长:王培清、钱志平、范华鑫、杨金忠
组 员:巢建红(环卫)、陈亚平(环卫)、潘福海(执法中队)、汤飞(执法中队)、刘建明(水利站)、王海波(水利站)、 巢新叶(建设所)、俞刚(建设所)
日常综合管理考评工作由城管办负责。
附件4:孟河镇城市长效管理考评(暂行)细则
扣 分 标 准
分值
扣分
得分
1、主次干道无卫生死角,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废弃物、无垃圾包、暴露垃圾,道路边角无淤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15
2、公共场地、街巷里弄,空置地块无卫生死角,无废弃物、垃圾包、暴露垃圾,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3、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无垃圾、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4、按规定设置的废物收集箱设施完好、箱体清洁,箱内垃圾不满溢,周围无垃圾,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10
5、垃圾房(箱)设施完好、箱体清洁,箱内垃圾不满溢,无焚烧垃圾现象,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实行日产日清,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6、做好公共场所的灭鼠、灭蝇工作,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7、无“六乱”现象(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乱开挖、乱悬挂、乱设摊),发现一处扣0.2分
8、河塘水面无漂浮物,发现一处扣0.2分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