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安置房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常新委办〔2014〕10号文)要求,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新北区孟河镇开展全镇安置房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6日
孟河镇开展全镇安置房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常新委办〔2014〕10号文件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摸清孟河镇安置房余量,规范安置房使用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全镇将开展安置房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清查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制订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镇安置房使用管理情况的调查,摸清全镇安置存量房总量及管理现状,查找安置房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改进措施,盘活国有资产,推动动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为全镇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清查范围
本次专项清查的范围为孟河镇2004年—2014年已交付的,区、镇两级政府自建、委托代建、购买的安置房及公建配套设施(含营业性和非营业性),包括通江花苑、富民花园、富民景园。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清查采用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步骤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4年2月)
1、成立班子。成立镇安置房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仁山,副组长:蒋功伯、鲍华东、刘龙国,成员:巢文龙、罗岳方、谢正明、殷国斌、刘纯洁、褚志平、汤雪华、丁国强、周萍艳、王华清、吴小平、周志荣。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孟河镇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汤雪华兼任,黄小华为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为:钱金平、刘海燕、印锋、费亚艳、赵明萍、杨丽丽、刘丹。
2、准备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安置房来源、使用及管理总体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根据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到位,确保清查工作有序推进和任务完成。
(二)自查摸底阶段(2014年3月—2014年6月)
全镇安置房使用管理自查摸底工作由镇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负责,财政收付中心、房管办与小河社区、齐梁社区、各物业公司配合,摸清全镇安置房的来源、安置房的使用情况、商铺的使用情况、车库的使用情况以及安置房结算情况等内容,镇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将根据自查摸底情况建立台账,形成报告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区征补办,经区征补办初步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上报材料一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接受上级抽查阶段(2014年7月—2014年9月)
根据文件要求,在2014年6月30日前做好自查摸底的初核汇总,迎接上级部门的抽查工作。
(四)整改阶段(2014年10月)
综合汇总分析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深入剖析存在原因及产生原因,查找安置房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安置房存量房处置方案,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供决策参考,并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这次安置房专项清查工作作为2014年重点工作来抓,抽调业务骨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推进。遇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沟通,切实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既要把握时间进度,更要确保质量效果,坚决防止工作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二)落实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安置房专项清查工作与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镇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要着重做好安置房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摸底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根据文件要求提供有效数据,房管部门配合提供安置房的有关房产证办理情况,各相关小区的社区、物业公司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各相关单位一律杜绝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一经查处,从严处理。
(三)注重专项检查成果利用。要树立实现专项清查成果最大化的意识,充分运用专项清查成果,努力提高转化使用率,为全镇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孟河镇安置房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孟河镇安置房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潘仁山 镇长
副组长:蒋功伯 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鲍华东 副镇长
刘龙国 镇纪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巢文龙 镇督导员
罗岳方 镇财政分局局长
谢正明 镇财政所收付中心主任
殷国斌 镇监察审计室副主任
刘纯洁 镇纪检助理、监察审计室副主任
褚志平 镇建设服务站站长
汤雪华 镇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主任
丁国强 小河社区书记
周萍艳 齐梁社区主任
王华清 易恒物业负责人
吴小平 明都物业负责人
周志荣 加和物业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孟河镇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汤雪华兼任,黄小华为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为:刘海燕、钱金平、印锋、费亚艳、赵明萍、杨丽丽、刘丹,联系电话:8355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