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常州市新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年)实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苏国土资函【2014】344号)要求,新北区对省厅下达的流量指标进行了分解,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我镇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用地的需求,现特请示对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当否,请示。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3日
(联系人:刘孝忠,联系电话:8344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