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激励园区(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克难求进,团结拼搏,以更高的热情和更大的干劲投入“空港新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园区(镇)范围内开展“先进单位”、“优秀员工”评比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2015年园区(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大力弘扬新时期江苏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营造“赶、学、比、超”的浓厚氛围,激发园区(镇)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能动性,实现园区(镇)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比名额
1. 先进单位:4个(其中部门2个,村(社区)2个)
2. 优秀员工:30名(其中金牌员工10名,银牌员工20名)
三、评比办法
1. 先进单位评比办法
参评单位:15个独立运行的事业单位(公司)和12个村(社区)
评比办法:
(1)民主测评(百分制评比):党代表测评占30分,人大代表测评占30分,全体工作人员测评占20分,党政领导测评占20分。
(2)集体确定:园区(镇)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测评分数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集体民主确定“先进单位”名单。
(3)公开公示:经园区(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民主确定的先进单位,在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7天。
2. 优秀员工评比办法
参评对象:园区(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司)、村(社区)、派出所全体工作人员(党政领导除外)。
(1)推荐候选人:各单位结合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民主推荐优秀员工候选人选50名(限于单位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最终由民主评选产生25名正式人选。村(社区)书记、主任和事业单位正职负责人直接推荐作为优秀员工候选人选(不占各单位推荐名额),最终由民主评选产生5名正式人选。
(2)民主测评(百分制评比):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测评占50分,村(社区)主要干部、事业单位负责人测评占20分,党政领导测评占30分。
(3)集体确定:园区(镇)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测评分数及争先创优、日常监管情况,集体民主确定“优秀员工”名单。
(4)公开公示:经园区(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民主确定的“金牌员工”、“银牌员工”正式人选,在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7天。
各村(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查处,或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工作纪律被市、区、镇明查暗访予以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个人及单位不得参与评比。
四、评比奖励
园区(镇)党(工)委将对“先进单位”及“金牌员工”、“银牌员工”分别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同时将“优秀员工”的评比结果作为党员干部提拔使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评比活动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的始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通过活动的开展,积极打造一流标兵队伍,使得各级干部学有榜样、追有标杆,为全面完成好2015年工作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2. 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各单位要以此次评比活动为契机,积极更新观念,勇于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完成好各项工作。要大力营造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3. 从严把关,确保实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优秀员工候选人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要突出一般工作人员优先的原则,兼顾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的推荐比例。选出的候选人,要从严把关、经得起推敲,切忌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推荐的候选人要及时填写优秀员工推荐表(附件2),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表格报送至党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附件:1.空港产业园(罗溪镇)优秀员工推荐名额分配表
2.空港产业园(罗溪镇)优秀员工推荐表
中共常州空港产业园工作委员会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委员会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