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经研究,现将新北区安监局《关于印发〈2015年新北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的通知》(常新安监〔201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空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