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6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28号)以及《新北区党政办关于认真做好全区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常新委〔2015〕74号)要求,滨开区(镇)将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重要的人口调查,目的是了解2010年以来我区(镇)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六普”以来,我区(镇)人口发展呈现新的变化,通过大规模的人口抽查,深入分析研究人口发展前景,有利于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对推动全滨开区(镇)产城融合促转型、统筹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调查对象为被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内容为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人口抽样调查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和滨开区(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助、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滨开区(镇)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文伟 滨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成 员:张 含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严红刚 滨开区党政办主任
徐燕芳 滨开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党支
部书记、副局长
黄洪波 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许海军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巢萍霞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张晓梨 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统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统计科,由黄洪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被抽中参与本次调查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调查工作机构。各村(社区)和滨开区(镇)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依法开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拒报调查资料。
(三)落实调查经费。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滨开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滨开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要加强对调查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落实好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以及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资料,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8月20日反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