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生态、特色、和谐、精致的“田园小镇”,根据市、区有关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目标
为了巩固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果,对全镇村庄环境实行长效管理,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要求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并对各村(社区)的长效管理工作实行镇级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村(社区)长效管理工作给予奖补,提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水平,努力保持我镇水清岸绿、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
二、考核范围
对全镇村庄环境的长效管理工作实行考核,每年与各村(社区)第一责任人签订《西夏墅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责任书》。
三、考核办法
1.各村(社区)履行本区域内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具体工作。按照《西夏墅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要求,做到日常巡查、逐月考评打分。
2.镇长效管理办公室以附件2为依据,对各村开展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实行每月抽查百分制考评、每季全覆盖考评、每月通报、每季点评、年度评定考核等次的办法进行考核管理,特别是对于废品收购点(含废旧建材)的考核,确保每月全覆盖。年度考核得分由月度考核平均得分和加减分项目评定。
具体等次如下:综合得分在96分以上(含96分)为优秀,94-96分(含94分)为良好,90-94分(含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镇级考评发现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整改的,月度考核得分扣1分/起;区级以上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的单位,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加0.2分/次;区级以上考核得分在96分以下的单位,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减0.2分/次。
四、奖惩措施
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经费按照属地负责制原则,由所在村(社区)承担,镇对村(社区)实行以奖代补财政补贴政策(奖补资金额度见附件1)。同时,为鼓励各村(社区)长效管理工作争先创优,镇政府将对表现优秀的单位额外执行年度考核经费奖励措施。奖补资金及年度考核经费奖励金实行专款专用,各村(社区)只得用于村庄环境长效管理中设施、设备投入和保洁员报酬补助,严禁移作他用。奖惩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村(社区),按奖补资金额度全额拨付,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村(社区),不予拨付。
2.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额外予以年度考核经费奖励,奖励额度为优秀等次单位奖补资金额度的30%,良好及良好以下等次不享受。
3.对长效管理工作进行创新管理,重要路段、村庄实行取消垃圾箱,新建垃圾收集中转房的村(社区),每个中转房一次性补助2万元,具体新建点的选址、标准、效果图必须报镇长效管理办公室审批认可。
4.年度考核成绩纳入镇党委、政府对村(社区)干部报酬的综合考核,依据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年度考核等次确定综合考核成绩,优秀等次的单位得项目分值的100%,良好等次的单位得90%,合格等次的单位得80%。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的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该项目得分为零,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镇村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镇长效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镇级考核工作;各村(社区)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社区)范围内长效管理工作,并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确保长效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2.完善工作机制。镇长效管理办公室加强督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反馈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定期通报考评情况;各村(社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组织工作人员蹲点包村,建立严格的长效管理考核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各村(社区)要配备好足额的保洁员队伍,明确工作范围、明确责任要求,落实工作报酬,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村庄环境管理的自觉性,切实把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3.营造工作氛围。要运用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广大村民的卫生意识、参与意识,强化公众的生态意识,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自觉支持长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本考核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西夏墅镇各村(社区)长效管理经费下达表
2.西夏墅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
西夏墅镇各村(社区)长效管理经费下达表
村(社区)
奖补资金额度(万元)
由镇直接支付外包单位(万元)
总计
东南村
12
-
池上社区
18
35
53
梅林村
25
水塔口村
浦河社区
24
59
华墅社区
21
56
丽江社区
23
50
73
观庄村
浦西村
香山社区
100
合计
181
255
436
附件2
西夏墅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管理机制(5分)
1.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镇村有专门管理、督查工作班子
以文件、相关台账记录为准,无专门领导和工作班子扣2分
2.长效管理经费落实到位
经费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3.长效管理有计划、有总结
缺一项扣1分
4.卫生设施布局合理,保洁人员、保洁区域等公示上牌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5.卫生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及时正确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考评、检查和奖励机制,措施得力,制度上墙
少一项扣0.5分
7.有专门的保洁队伍,按规定配备保洁和垃圾收集人员,责任到人,并定期考核
少一项扣1分,每月考核一次,少一次扣0.5分
治理设施(5分)
全镇所有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治理设施
按《新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细则》执行,由镇环保部门负责日常考核
现场环境(90分)
1.进村及村内主要道路全部硬化,平整无坑洼,路面清洁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村内、住宅四周、道路两侧、沟渠岸边无暴露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
有一处不符合扣1分,垃圾成堆扣3分,焚烧垃圾扣3分
3.村内无污水横流,住宅区内无污水直排现象;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无露天粪缸,猪粪池加盖密封
有一只露天粪坑扣3分,其他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4.村内清洁干净,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现象(生产工具等散落堆放),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无残墙断壁;民宅墙体整洁,无乱涂乱画乱张贴;无家禽(畜)散养现象
乱堆放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乱贴乱画有一处扣1分,家禽散养有一处扣1分
5.按规定设置垃圾房、垃圾收集箱(桶),设置布局合理,垃圾箱(桶)外体干净整洁,箱外无散露垃圾和污水。垃圾及时清运,力争做到日产日清
垃圾房损坏、设施缺失扣3分,周边垃圾成堆扣3分
6.公共绿地及绿化得到有效管护,路、河、渠、堤和家前屋后做到应绿尽绿
7.棚户、废品收购点乱堆放、周边环境脏乱
有一处不符合扣2分
8.外来人口较多的村应建造水冲式公厕,公厕有专人管理,设施完好,厕内无蛛网、无尿碱、无蛆蝇
9.河道水面洁净,无漂浮物;斜坡驳岸整洁,无生活、工业、建筑垃圾、杂物;护栏、管护牌完好。沟塘水面清洁,岸坡无垃圾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岸坡垃圾成堆扣3分
10.垃圾清运过程中沿途无抛洒,无偷倒垃圾现象
有一处不符合扣1分,偷倒扣3分
11.村公共文化设施及公共服务中心按时为村民提供服务;文体设施安全无损,有经常性群体活动,乡风文明
12.加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宣传;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营造全民参与村庄环境管护的良好氛围;随机抽查10户农户,群众对村庄环境持满意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