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工商高新案[2015]第00029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常州市欧达车辆配件厂
32040700007837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裴志伟
违法行为类型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1、带有“”(以下简称“大众”)标记的汽车中网200只;2、带有“大众”标记的汽车保险杠103只。
2、处罚款1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新北)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