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相关科室(部门):
为确保河海街道就业形势的持续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促进就业法》及市、区有关促进就业的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责任体系
(一)完善以政府责任为主的创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责任体系,把新增就业、控制失业、鼓励创业等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列入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切实落实街道促进就业的第一责任。
(二)各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创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三)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创建工作。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承担起稳定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的社会责任。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参与创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主动吸纳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稳定在岗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改善就业环境
(一)积极营造创业氛围,提升创业服务质量
各社区、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鼓励创业政策宣传和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切实为自主创业者提供有效的指导宣传服务,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积极开展面向市场化、社会化的培训指导服务
加大培训政策和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做好职业技能培训的咨询、指导工作。坚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情况,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目的,一方面指导就业需求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做好培训后就业推荐工作;另一方面,鼓励区域内企业员工积极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
(三)深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工作
认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安置工作,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安置率100%。深入做好零就业家庭和应届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摸底调查和认定后的跟踪、就业援助反馈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强化对特殊困难人员的就业托底服务,真正发挥就业托底安置基地的作用。进一步探索政企合作、就业与救助联动等工作模式,更好地完善就业援助机制。
三、创新就业服务模式,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岗位信息收集、发布、推荐措施
各职能部门要与社区、专业职业介绍部门联手挖掘就业岗位信息,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为社区求职人员提供更多的市场就业岗位信息及技能培训信息。要对失业人员总量、市场招退工情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总量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变化趋势。要对困难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针对性地开展结对援助,千方百计推荐其上岗就业。
(二)进一步加强就业志愿者队伍管理
各社区要紧密协调配合职能部门落实就业志愿者队伍管理,认真抓好就业志愿者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健全就业志愿者工作例会制度。人员出现空缺应及时补充到位,切实落实就业志愿者社区全覆盖。就业志愿者要履行好“宣传、调查、维权、拓岗”的职责,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和职业指导等服务。
(三)进一步丰富就业服务内容
各职能部门要不断丰富就业服务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市民创业讲堂”、“专项职业指导活动”以及组织不少于5场的就业招聘面试活动,深化就业服务内涵。
四、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建设,强化劳动争议调解的规范运行。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实践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效率,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
(二)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对用人单位的覆盖面,不断更新区域内用人单位信息,健全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制度,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提高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签订率,提高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主协调能力。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