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订了《关于三井街道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4年5月27日
关于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自2011年8月以来,我街道先后有原巢湖村等7个单位组建了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根据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各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我街道第一届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将于今年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本次股份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我街道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决定成立三井街道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换届选举指导小组。
组 长:李小平
副组长:陈建生徐前明
成 员:奚耀兴 董国伟 黄建国 钱志平 陈瑞平 徐国忠
徐建新 戴荣兴 徐纪明 吕 锋 汪文君 耿建芳 俞振平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原村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前明兼任。
凡已成立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社区两委必须充分发挥基层领导的核心作用,加强对股份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社区必须建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社区两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组织做好本社区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分析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街道挂钩联系社区工作的干部要协助社区搞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确定选举原则
换届选举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同时兼顾以下事项。
1、凡是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的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按规定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2、在街道换届选举指导组和社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第一届董事会主持召开股东代表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会议。
3、第二届股东代表任职条件及产生方法,由各社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提出方案,交股东代表大会决定。
4、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职数原则上与第一届相等。如需增减,须交第二届股东代表大会决定。
5、积极推进社区两委成员与股份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两委会成员作为集体股权代表经选举可兼任股份合作社董事、监事职务。
6、酝酿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时,应遵循股民意愿,选出热爱集体、作风正派、热爱公益的股民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按程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要求已建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社区在8月前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于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一)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
1、资产经营成果清理。各股份合作社组织人员对合作社成立以来的资产、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并形成书面报告。
2、确定股东代表人选。各股份合作社要根据发展的需要,对第一届股东代表进行必要的调整。股东代表的确定可把名额、要求分派到原各村民小组。由原各村民小组推荐产生,也可以由社区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名单,在征求股民意见后确定。
3、确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确定必须按照《章程》规定,由党总支在正式选举大会前,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批。各股份合作社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批复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4、起草好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要对前三年工作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对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情况作详细说明,并提出股份合作社未来三年经济发展的思路、目标、措施。
5、需修改《章程》的股份合作社,先提出修改报告,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后提交股东代表大会通过。
6、草拟好换届选举的选举办法,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
7、正式换届选举大会所需其他各项会议准备。
(二)第二届股东代表大会由各社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会议参考议程如下:
1、股份合作社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宣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修改《章程》条款的批复,作出说明并表决通过。
3、宣读并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4、宣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批复。
5、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6、进行正式选举。
7、通报候选人得票情况,并宣布选举结果。(休会,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监事会主任。)
8、继续开会,宣布新当选的董事长、监事会主任名单。
9、新当选董事长讲话。
(三)选举结果上报
换届选举大会后,各股份合作社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上报换届选举结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发文确认。
(四)资料整理归档
第二届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全部结束后,需将换届选举资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同时上报街道原村集体经济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