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三井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2014年7月7日
三井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北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新委办﹝2014﹞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南京青奥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三井街道成立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建生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龙海,三井派出所所长朱士杰任副组长,街道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三井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街道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企事业单位”)。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消防、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今年以来事故多发社区、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四、工作步骤
6月下旬至9月中旬,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7月15日)。各部门、社区、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各企事业单位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并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三井街道安监办。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各社区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检查内容要求,对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基层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7月中旬,三井街道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7月下旬,省、市、区安委会将组织专门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我街道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此次全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各部门、各社区、各企业要更加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部门、各社区、各企业及时总结提炼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五、检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是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是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是否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南京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严防严控工作;是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协调解决。
2.各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情况。
3.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南京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报告情况。
(二)专项内容
1.建筑施工。检查重点:(1)建筑工地安全: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二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四是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五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2)汛期安全:一是施工现场排水。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合理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傍山施工现场做好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坍塌威胁工地;指定专人负责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二是边坡基坑支护。及时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因雨水原因发生坡道打滑等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加大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三是脚手架工程。雨、汛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立杆底端周围应设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悬挑架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要有加固措施,将架体与建筑物按照架体的高度设置连接件或拉结措施。四是临时用电。确保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选择较高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检查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有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五是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应确保稳固;塔身重直度应符合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和灵敏可靠,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雷击和防倾覆的性能。六是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选址应安全可靠,避开滑坡、泥石流、坍塌等灾害地段;临时设施在大风、大雨前应整修加固,确保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临时设施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周围存在受洪水、滑坡、垮塌等威胁,应立即迁移;汛情期间,临建宿舍等住所应设专人负责,实行昼夜值班,遇有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七是临时围墙。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除险加固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三井街道建管站配合区城建局做好相关工作)
2.城市燃气。检查重点:(1)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检查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2)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燃气站及运动场馆、商场、酒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燃气设施巡查、检修、维护、保养。(3)加大老旧燃气管线管道改造力度。摸清投用年代长、脆性易断的管道位置、数量,加强警示标识标注,制订改造计划并加快更新,加强薄弱点巡检频次。(4)加大施工现场交底监护落实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交底保护,提高参建单位管道意识,加大对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行为查处力度。(5)加大对燃气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摸清并查处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打击“黑气源”、“黑气站”,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6)清理管线占压。摸清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情况,加大清除力度。(7)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用户安全使用燃气、防范燃气事故的意识。(三井街道建管站配合区城建局做好相关工作)
3.消防安全。检查重点:(1)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的排查整治。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单位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2)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治。针对本地区特色产业、“三合一”、“城中村”等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检查,落实各部门整治职责。(3)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化非法建筑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分类整治要求,跟踪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进度,督促其抓紧补办消防手续。(牵头部门:三井派出所,参与单位:街道安监办、各社区)
4.特种设备。检查重点:(1)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体育场馆、车站、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旅游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的现场安全监察和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2)加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资源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以及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3)加强气瓶、流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管。加强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充装行为。(三井街道安监办配合区质监局做好相关工作)
5.危险化学品。检查内容:(1)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全面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情况。(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控制系统改造、运行和维护情况。(3)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风险防范和作业许可制度的落实情况。(4)企业涉及可燃粉尘作业场所防火防爆和防尘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5)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隐患排查和治理完成情况。(6)石油化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7)汛期和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三井街道安监办,参与单位:三井派出所、各社区)
6.烟花爆竹。检查重点:(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是严格杜绝未经许可私自新(改、扩)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三是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等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四是库房防雷、防静电、防潮隔热等安全设施应处于合格适用状态。五是严禁超量和超许可范围储存。六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七是严禁向无证经营者配送烟花爆竹。八是严禁经营礼花弹和非法产品。(2)烟花爆竹零售点。一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二是现场安全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专店、专柜经营,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三是严禁异地经营和超量储存等违规行为。四是严禁私设仓库。五是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牵头单位:三井街道安监办,参与单位:三井派出所、各社区)
7.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检查重点:(1)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企业)。一查安全机构是否落实。是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并配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检测检验设备和防护用品。二查煤气监测报警装置是否完善。是否在煤气危险区域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是否携带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三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作业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充足有效的呼吸器等救生装备,煤气事故救援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具备科学施救能力。是否与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有无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是否将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统一管理,是否将劳务工视同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进行安全管理。四查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到位。铁水罐、钢水罐的吊运影响范围内是否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吊运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是否定期进行安全鉴定。五查应急管理是否落实。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了演练,应急救护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员工是否能熟练使用。(2)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一查2013年专项治理问题整改是否得到落实。二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重大隐患。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以及用氨直接制冷的冷冻间与工作场所是否联通。液氨管线是否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三查规范、制度是否得到执行。使用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是否参照国家安监总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管四函〔2013〕28号)等文件技术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四查应急管理是否落实。涉氨制冷企业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的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止液氨泄漏、中毒、爆炸的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员工自救、互救知识是否知晓,应急逃生和应急处置能力是否进一步提高。(3)有限空间作业。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进行充分辨识,全面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基础台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二查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是否建立培训制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是否进行了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培训,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三查作业现场条件是否确认。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相关人员;是否采取了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是否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是否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以及配置监护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四查委外作业管理是否规范。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是否确认委外施工作业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并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将委外施工作业单位的安全工作纳入本企业统一协调管理。五查应急预案演练是否落实。企业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相关救护人员在事故突发状态下是否能够熟悉应急处置和救援方法,避免盲目施救。(牵头单位:三井街道安监办,参与单位:各社区)
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其他行业领域,根据部门职责由街道相关部门牵头组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部门、社区和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南京青奥会期间,各单位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注重协调配合,强化统筹兼顾。各部门、社区和企业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承担相关行业(领域)检查整改工作职责的部门,要主动做好牵头组织工作,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参与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要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坚持严管严控,务求取得实效。各部门、社区和企业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大的努力,把安全防范各项措施部署在前、落实在前、完善在前,细之又细、实上加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要落实专人进行全天候严密监控;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盯守,落实临时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部门、社区和企业要充分利用当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迅速掀起全社会开展专项行动的热潮。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五)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工作成效。各部门、社区要深入基层开展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安委会将组织街道领导带队的工作督查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社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分别于7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7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9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均含电子文档)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朱佳雯;电话:89605586;传真:89605589;电子邮箱:5636925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