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区审
计业务。 (二)根据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确定全区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审计工作意见,编制审计项目计划。 (三)向区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以及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区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4.区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5.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区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对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10.协助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11.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五)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工作报告。 (六)组织和指导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七)指导全区的内部审计,对全区内审机构的审计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全区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质量。 (八)组织全区审计信息化建设,开展计算机审计。 (九)组织审计干部教育和专业培训,开展审计科研。 (十)办理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综合监督处、行政企事业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二)派驻机构:农村监察审计室,挂牌于“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 (三)下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为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2015年审计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审计
监督与审计服务并重的工作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效能,以实现审计全覆盖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
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促进新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依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贯彻“全口径预算”监督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对区本级
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客观评价年度预算管理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提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的审计建议。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要求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期相结合的审计监督模式;进一步前移审计关口,加大任中审计比例,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区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围绕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对新桥高中、新龙湖音乐公园、政泰路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规范工程建
设管理,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 4.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造价咨询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未实施跟踪审计的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统一开
展结算审计,实现结算审计的全覆盖。 5.镇(街道)财政决算审计。按照“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对部分镇(街道)实施财政决算审计,突出财政收支平衡、政府
性债务风险、资金资产运作管理等监督重点,尽量摸清家底,切实提高审计效果。 6.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对上级审计机关以“一条鞭”形式下达的各类审计项目及时开展审计,并按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送。 7.审计整改。加强整改督促检查,继续联合区纪委(监察局)、党政办、财政局等部门开展审计整改督查工作,使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常态化,
不断完善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审计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型问题,关注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提出
审计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8.审计结果公告。根据《常州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布暂行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年内有计划地选择审计项目在政府网站和
审计机关网站进行公示,并逐步增加公告事项、扩大公示范围,努力打造透明审计、阳光审计。 9.内部审计。根据《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完善、规范、提高”的总体要求,指导基层内审机构围绕本地区、本
单位中心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审计计划,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加强成果转化,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四、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新北区审计局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新北区审计局机关和新北区经济责任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249.42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11.40万元、医疗卫生8.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审计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8.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9.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88.42万元、项目支出61万元。 五、新北区审计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无。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8.93万元。
附件:2015年度新北区审计局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