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区老年人
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老年体育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体群字〔2015〕155号)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老年人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14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14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区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比例达到60%以上,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基本建成新北区特色的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二、完善工作体系。逐步形成“党政主导、体育主管、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区社会事业局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督促落实促进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充分发挥宣传、组织、指导作用,成为老年人活动之家。
三、加强协会工作。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网络。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提高老年人体协“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律规范”的能力,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区老年人体育协会按照“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地办事”的要求,大力发展体育社团,创建4A级体育社团。
四、加快设施建设。在“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中,重点安排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活动场地和器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增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牌子,有条件的社区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
五、加大活动支持。将老年人体育活动纳入群体活动计划,区老年人体育协会承办和参加的市级以上竞赛活动,依照有关奖励政策,给予奖励。开展全区性老年人体育健身比赛或活动,积极引导老年人健康、文明、有序地开展广场舞活动,使之成为具有示范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
六、搞好健身服务。组织全民健身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健身宣教活动。依托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免费为老年人提供体质监测服务,并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
七、保证经费投入。将全区老年人体育活动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
八、建立激励机制。将老年人体育工作纳入全区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范畴,抓紧制定老年人体育工作考核标准,定期对老年人体育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老年人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