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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5年新北区民政工作意见
索 引 号:
01411296X/2015-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人社局: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15-04-28
发布日期:
2015-04-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5年新北区民政工作意见
2015年新北区民政工作意见
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全会精神,积极创建省“现代民政示范区”,在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双拥优抚、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发展,为打造和谐新北筑牢民生基础。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养老床位净增560张;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5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40%以上;80%以上镇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员执证上岗率92%以上。
2.全面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并达到省星级标准。
3.40%的城市社区和20%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档升级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4.受教育老年人数达老年人口数35%以上。
5.严格执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巩固提升社区“减负增效”成果。
6.依托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完成全市“四级联动”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
7.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提档升级,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12个以上;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数占应评估总数的50%以上。
8.积极组织社会工作者参加培训和考试,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不少于50个,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达4.1个。
9.按照户籍人口5元/人的标准,建立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完善救助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加强信息共享,创新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
10.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演练工作,新创成1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11.认真做好双拥创建迎检工作,全面完成常州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目标任务。
12.做好现代民政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具体工作内容
(一)完善民生保障体系,促进社会救助水平再提升
1.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根据市局部署,认真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低保家庭年终增发一个月低保标准生活补助,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增发年终生活补助。提高五保对象、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
2.发挥临时救助兜底功能。按照户籍人口5元/人的标准,设置区级临时救助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解决全区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完善救助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借助社会力量,加强信息共享,创新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
3.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开展阳光救助,严格执行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运用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救助及时、动态管理。
4.提升防灾减灾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级示范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室阵地作用,切实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完善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综合防御灾害能力,全年再新创成1个国家级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二)优化养老服务体系,促进社会福利水平再提升
5.出台区级养老政策。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出台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全区养老服务业规划,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6.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力度,落实好公办养老机构“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这一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敬老院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转型,确保80%以上镇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医养融合工作。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40%的城市社区和20%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各镇试点建设1-2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新增5家老年人助餐服务中心(点)。试点“简生活”为老服务平台建设。
7.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组织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参训率100%、执证率92%以上。实行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制定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培育养老服务评估组织。发挥区养老服务协会作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医养融合工作,会同卫生部门探索镇卫生院拓展养老康复服务工作;5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8.拓展老年福利工作。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积极参与安康关爱行动,稳步提升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加强老年教育常态化建设,拓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教育阵地功能。
(三)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促进社区建设水平再提升
9.扩大社区治理创新成果,抓好“减负增效”、“政社互动”落实。全面贯彻落实社区“减负增效”“1+7”个文件,完善社区“三大站”(公共管理服务站、社会组织工作站、居民活动站)功能,严格执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优化社区工作环境,推动社区回归自治本位。大力推进“政社互动”,全面提升双向履职履约质量,“政社互动”街道(镇)覆盖率达100%。
10.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效能,构建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依托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动”服务体系,为社区开展服务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手段。
11.完善社区建设评价机制,强化“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成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活动,进一步量化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群众满意度导向,同时积极配合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创建,使我区社区建设再上新水平。
12.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增强社区建设合力。指导成立并扶持发展新北区社会工作协会等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管理、保障等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社工专业素养。深化拓展减灾救灾、老年人服务、青少年事务、社区矫正、社会救助等领域的公益性服务项目,有针对性的建立面向各类群体的志愿者组织,通过促进专业社工与志愿者组织的融合发展,着力形成“社工+志愿者”的公众参与格局。
(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服务功能再提升
13.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完善直接登记制度,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资产、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
14.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加快区、街道(镇)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升、建设工程,强化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导向作用,重点在养老便民、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公信力高和影响力大的示范性社会组织及公益品牌项目。
15.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带头制定民政部门公共职能购买服务目录,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购买资金,建立公益创投长效机制,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能力。
16.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力度,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获得等级社会组织占应评总数的50%,同时在队伍建设、基础建设、能力建设、宣传引导、服务成效等方面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社会组织,通过逐步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全面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
(五)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双拥共建水平再提升
17.全力以赴创建活动。要以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总目标,严格对标,细化责任,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确保创建成功。要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创新党政军齐抓共管、各部门单位各行业和广大军民积极参与的双拥工作机制。要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依托“一路一公园”,继续加强新北双拥文化品牌培育工作。
18.强化政策措施落实。要全面落实各类优抚安置新政策,扎实做好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退军家属就业、部队子女入学入托等工作。重点推进革命烈士纪念广场和纪念碑修缮工作,全面提升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19.加大社会拥军力度。要持续开展军地互办实事活动,深入推进科技、信息、法律、文化拥军工作,指导“两新组织”拥军优属协会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推动我区社会化拥军再上台阶;要联合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志愿者队伍与部队建立并完善定期沟通联系制度和适度普惠的节日慰问制度,推动双拥共建互融走向常态化。
(六)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促进专项服务水平再提升
20.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大慈善劝募力度,稳步扩大慈善基金总量;用好慈善基金利息款,加大大病救助、临时性救助等慈善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各类慈善活动,继续在机关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利用好社区、商业两种模式的慈善超市,开展“安老、扶残、助学、助困”系列活动。
21.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规范婚姻登记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好“婚姻家庭辅导室”,有效探索家庭矛盾调解机制。
22.深化殡葬服务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拓展惠民殡葬政策,引导和支持生态节地式葬法和殡葬环保技术改革。
三、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民政工作作为全面履行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民政办要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我区的民政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高度。
24.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以民为本”工作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要强化主动作为意识,创新发展意识,注重改善民生与民政工作发展的良性互动,将工作重心聚焦到提升人民满意度上。
25.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创新、创优、求真、务实,强化目标管理与责任考核,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抓紧建立完善民政队伍和社工队伍专业化建设标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壮大社会工作力量,努力把民政队伍建设成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效率型团队,不断拓展民政事业发展空间,推动全区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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