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章程,为弘扬尊师重教精神,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第三届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请各校(园)根据评选办法,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推荐,所有推荐材料于8月18日交组织人事处,申报表电子稿请发邮箱2671356851@qq.com,联系电话:85127371,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1.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第三届优秀校(园)长评选办法
附件2.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第三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