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和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为契机,突出强化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取得经济绿色转型、生态空间保护、环境综合治理和环保依法行政取得新突破。
今年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是: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各级政府依法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强化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推进社会共同参与,切实落实“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各项措施,着力优化生态环境。
(一)行政推动工作
1.生态绿城建设。一是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成功为动力,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增核、扩绿、连网”为指导,加快生态绿城建设步伐,打造生态绿城示范亮点。二是实施生态源保护、郊野公园、城镇公园绿地、生态绿道、生态廊道、生态细胞六大工程23个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增核、扩绿”2100亩,廊道、绿道“连网”42公里。三是以主干河网和道路为主线,打造植物多样、绿量充沛、连片成网的生态安全格局,营造生态宜居环境,为百姓创造更多更优的生态休闲空间。
2.生态农村建设。一是按照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今年完成31个保留行政村污水管网、治理设施等工程项目建设。二是出台村庄整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整治资金保障到位。三是建立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大气环境提升。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是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号工程,也是我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今年的目标是确保PM2.5浓度同比2013年下降7%,争取下降9%,全力冲刺下降12%,同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二级标准(优良)以上天数比例达到70%。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产业准入,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实施绿色招商,持续推进“退二进三”,加大重点企业治污力度,对热电、大吨位燃煤锅炉企业开展限期治理,年内完成脱硫、脱硝、烟粉尘治理改造工作;对157台小吨位燃煤锅炉、懒汉炉实施拆除、淘汰;对52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工、涂装企业开展废气整治。二是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扬尘管理,提升建筑扬尘管理水平,全面开征扬尘排污费;开展区内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整治,完成主城区港口码头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道路扬尘监管,强化道路冲洗保洁,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能力建设,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新标准。三是深入开展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污染防治。严格餐饮项目发证、发照,按照3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督促饮食服务业经营者规范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年内建成油烟治理达标街3条。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继续强化秸秆禁烧,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四是实施重点区域废气综合治理。对常工院、安家管理中心2个重点区域内的各类大气污染源包括工业企业、餐饮、汽修、工地、堆场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这项工作年前已做了全面部署,年初又开展了多次现场督查,相关单位要抓紧细化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
4.水环境整治。通过加大对新孟河、德胜河、藻江河、浦河等主要河道及支流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减少水质异常波动,提升水质断面达标率,年内实现4个现代化考核断面水质符合三类以上地表水要求,3个太湖考核断面和3个重点水功能区水质持续改善。一是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尽快完成魏村饮用水源地封闭式管理工程,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二是强化重要流域及断面达标整治,实施大坝河等19条河道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清淤、护坡、活水、截污等清水工程,重点河道继续实行“河长”负责制,切实负起“河长”责任。
5.污染源治理。一是工业污染治理。继续加大化工园区综合整治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对污染严重、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开展新一轮的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程,对全区25家电镀企业逐一过堂,年内整治不达标的坚决关停并转;对19家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控被污染场地土地流转,全面完成常隆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一期工程;对4家关停污染企业原厂址土壤污染展开调查,对2片有机食品基地,开展土壤本底调查。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开展连片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试点工作,建设循环有机农业工程1个。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修订和完善畜牧业发展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年内基本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的清理工作,完成全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
6.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录安洲等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年内新增污水管网34公里以上;完成孟河汽摩配产业基地、小河集镇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开工建设西夏墅镇新孟河河东污水泵站,提高西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年内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厂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苏伊士、光大合作的危废焚烧处置项目;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优化环境自动监测布点,新建1个大气自动站和2个水质自动站。
(二)依法行政工作
以全面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将依法行政理念融入、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提高环保依法行政水平。
1.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及区政府下发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重点检查化工、印染、电镀和食品制造以及火电、燃煤等重污染行业;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项目和污水、危废类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环境高风险企业;2008年6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4月份企业开展自查,并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从4月底开始,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将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即“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违法企业,列出清单,严格依法处置到位,所有检查信息形成“一厂一档”,纳入环境信息系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把开展这次环境执法大检查作为全面防控环境污染、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推动污染减排、整治环境隐患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区环保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抽调力量,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2.加强环保行政审批管理。一是提高环保行政服务水平。坚持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尽早掌握项目情况,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尽早提出项目环保审批建议。根据企业不同的条件、优势和项目性质,在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参考意见,供招商部门和企业决策参考,提前告知环保准入条件。同时,强化重大项目全过程服务和管理,对环评等中介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和督促协调。二是做好建设项目环保手续清理工作。按照环保大检查部署,对全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久试不验、批建不符等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汇总情况后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请示报告,同时,下发限期整改告知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在2016年底前整改到位。三是落实环保行政管理权限下放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和《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重点做好对滨江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等相关权限的下放,赋予滨开区环保行政许可区级管理权限,减少许可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3.进一步规范环境监管。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实施环保网格化监管,以各镇街道为网格化区域,明确责任,实施环保监管。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单位)实施条线重点监管。全面落实“四化”要求,即监管任务细化、监管频次量化、监管过程痕迹化和监管结果报告化。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环保重大案件的奖惩、环保有奖举报、执法后督察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以强化环境执法的刚性。
4.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集中一段时间从重从严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及时把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除银行外其他领域的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库,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和民事诉讼,同时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的曝光力度。
5.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项制定大气污染应急预案。通过多元化投入,健全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实行定期应急演练机制,提升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