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银河幼儿园、社区培训学院、薛家成校,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5年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3月3日
2015年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局纪检监察工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会议精神,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方针,深入推进党风政风、反腐倡廉和作风行风建设,为我区社会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廉政教育,规范管理行为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1.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各单位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兼职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好“两个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法律纪律教育。通过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兼职干部培训等途径,教育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制度,强化纪律教育,严肃党的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增强广大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等上级有关党风政风廉政建设的严肃性和自觉性。
3.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进医院进机关活动,要通过文艺汇演、书画展览和漫画征集等形式,营造“敬廉崇洁、知荣明耻”的廉政氛围。
二、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执行到位
按照区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到狠抓制度的执行上来,提升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
4.完善内部制度。各单位要对照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5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查找存在问题,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权力运行监控、预防腐败等机制建设,完善内部配套制度,在人事、财务等方面出台更严更细的管理规定,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
5.加强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信访监督等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规范权力运行。针对社会事业系统编内职工人数较多的现状,在工作纪律、病事假管理等方面从严要求,坚持杜绝“吃空晌”“养懒人”等问题。
6.实行党务公开。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加强内部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廉政风险点管理,在干部提任、评先评优、人员招聘、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公开,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继续利用区“三合一”网络平台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以公开促公正,以“阳光”防腐败。
三、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专项治理
按照上级部署,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推进好专项治理工作。
7.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主动适应新常态、改革创新促发展”机关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升机关作风效能。严明党的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维护党内监督权威。
8.严肃整治行风。加强对教育医疗乱收费、教师收受礼金礼品、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采用专项检查、重点督查、跟踪调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真查、细查、严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以良好的行风提升群众对社会事业的满意度。
9.规范工程建设。加强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规范学校基建工程项目决策、招标投标等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物资采购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立。对集体投资50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流程化管理。
10.强化财务管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卫生院财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四、畅通信访渠道,严肃查办案件
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解决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1.畅通信访渠道。各单位和局有关处室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要指定人员负责关注网络论坛中的教育卫生舆情,及时掌握动态,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快速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强化信访问题的预测预警及报告制度,各单位和局有关处室对自身接受的投诉举报,要在查处后三日内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将查处情况报局监察备案。
12.严肃查办案件。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既要关注考试招生、基建工程、设备采购等重要环节或重点领域中的案件,又不能放过违反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方规定面的错误行为,不仅要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惩处,还要对监管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实行严肃责任追究。
13.提高监察水平。各单位每月要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局监察室备案;局有关处室对基层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监察督查。要进一步落实“一案一整改”的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要对各单位和有关处室在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过程中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监察,进一步治理行政不作为、滥作为的行为,正确贯彻法治精神,提升勤政意识。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廉政意识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一步锤炼作风、提升能力,以创新创优的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4.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廉洁行政、廉洁从教、从医的宣传力度,充分挖掘生活中的典型人物、事例,正面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单位每半年至少要报送一篇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信息,局各处室每季度至少要报送本条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信息。
15.提升工作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拓宽工作视野,提升兼职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6.营造廉政氛围。在全区社会事业系统组织开展一次文艺汇演和书画比赛,通过多层次的活动,全面营造党风政风廉政建设氛围。各单位和有关处室要积极参与,充分宣传本单位、本系统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全区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要认真、正确地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遵纪守法的同时,要敢于作为,为推进全区社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