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滨江经济开发区安监部门,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现将《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7日
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安监局《关于深刻吸取福建漳州古雷腾龙芳烃“4.6”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常安监〔2015〕3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危化品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化品事故的发生。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仓储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化工和化学制药企业。其中,上半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企业及列入四、五月份执法计划检查企业为必查企业。重点突出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和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大型油库、储罐区、装卸区等重点区域,涉及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二、检查重点
《安全生产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设的落实情况,企业检维修作业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和设计安全诊断工作、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以及装置泄漏等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4月30日前)。各辖区根据本地实际,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整改阶段(2015年5月25日前)。各辖区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对不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查出事故隐患不整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严肃处理。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将适时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各辖区要结合本地危险化学品企业实际,将此次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危化品监管重点工作等相结合,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重点地抽查企业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和重点作业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各地要迅速将大检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请各地于5月30日前将本次大检查情况总结报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