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区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预防和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1.加强宣传,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社会层面,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层面,加强学习培训,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企业层面,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宣传贯彻《新北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宣传贯彻《新北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全覆盖。
加强集中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加大企业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增强市民及企业从业人员事故预防和逃生自救技能,营造“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2.依法行政,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按照《新北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考核机制,健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度。
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区、镇两级安委会及安委办的作用,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评估和通报安全生产形势,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大检查成效的总体评估工作。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3.严格监管,认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等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液氨使用单位和油气输送管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相关行业领域开展《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双十条”的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推进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
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通过严格行政许可、加强执法检查、严肃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察暗访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巩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成果,对标准化运行质量进行评估,督促企业规范、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持续推进工矿商贸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覆盖率。探索标准化激励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建的积极性。
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继续对全区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铅酸蓄电池生产和石英砂制品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企业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力争2015年底上述重点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基础建设要求。针对近两年全区发生过职业病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相关规定。
4.夯实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推进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在争取省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下,广泛开展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达标活动,安排专项资金为基层安监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装备。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根据辖区企业数量和安全生产状况配齐配强专职安监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安监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能力。
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用制度规范约束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高工作执行力。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构建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阳关运行机制。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队伍,树立安监队伍良好形象。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